5月10日,淳化县人民法院远赴千里成功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申请执行人北京某某有限公司与陕西淳化县某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由被执行人陕西淳化县某某有限公司支付申请执行人北京某某有限公司货款209000元。案件执行过程中,法院查明被执行人陕西淳化县某某有限公司在山东青岛市辛安工业园的某某仓储有限公司冷库内存有浓缩苹果汁两个批次,共计417桶约114吨。得到这一执行线索后,院领导高度重视,主管院长罗兴彦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异地执行方案,并从法警队、车队抽调精兵强将,由执行二庭庭长王海军亲自带队驱车1300多公里,赶赴山东青岛被执行人存放货物的冷库,对存放的浓缩苹果汁进行查封。在查封过程中,该某某仓储有限公司表示愿意协助法院做被执行人的工作,最终,在执行法官的调解下,双方互谅互让,由被执行人一次性付给申请人货款20万元,至此案件划上了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