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中央政法委《关于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导入法律程序工作机制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咸阳中院针对部分信访当事人越级上访、闹访、缠访等情况,大胆创新社会矛盾化解方式,主动出击,合理分流,内外联动,有效化解了一大批矛盾纠纷。
坚持文明接访,端正工作作风。在诉讼服务中心安排专人接待群众来访和申诉,让来访群众进入法院就能方便的反映诉求;对来访群众做到“三个一”—个微笑、一声问候、一杯热水,从接待之初就让来访群众感觉到暖心;在接访过程中,热心接待、耐心倾听、认真记录、细心整理、诚心办事,从思想上、情感上稳定来访群众情绪,避免出现过激行为。对家庭困难的信访群众主动作为,变前台接访为上门走访,深入信访群众家中了解情况,释法明理,作好化解工作。
坚持依法处访,创新化解途径。在办理信访案件时,依法理解和支持信访人的正常诉求,对符合立案规定的信访案件,引导来访群众立案诉讼化解纠纷;对符合申请再审或者申诉规定的信访案件,引导来访群众通过申请再审或者申诉化解信访案件;对法院诉讼途径已经穷尽但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信访案件,引导来访群众向检察机关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对所有司法救济途径已经穷尽、信访人无理上访、缠访的信访案件,接访人员有理有据有节地做好释法明理工作,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
坚持内外联动,形成化解合力。咸阳中院加强与省院及市党委、人大、政府等信访部门的沟通联络,及时掌握涉诉信访动态,将有可能形成重大不稳定因素的信访案件消灭在萌芽状态。对涉诉信访人直接来咸阳中院反映、省院接访交办及党委、人大、政府等部门接访转办的疑难信访案件,咸阳中院适时召开由相关基层法院、部门参加的案件协调会,根据信访案件的性质、类别、特点,提出处置意见,并与相关单位沟通联动,促使信访当事人达成共识,化解矛盾。
今年以来,在咸阳中院信访人员通力合作、共同努力下,接待来访130余件次,上门走访20余次,受理并导入申诉案件12件,化解信访案件11件,切实解决信访群众的信访问题,维护了法院司法为民的良好形象,为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