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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原法院:不满土地调整除草剂毁麦田 法官调解农户当场获赔偿
作者:徐微娜 邵亮  发布时间:2016-05-09 15:59:06 打印 字号: | |
  5月9日,三原法院西阳法庭审理了一起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案,被告王磊因不满村集体调整土地一怒之下用除草剂毁坏了同村王某的麦田,在邵亮法官的调解下,王某拿到了青苗赔偿,两家的纠纷圆满的化解了。

  据查:2015年11月,三原县一村集体调整土地,村民王磊家因为人口数变化,需要调整出 土地,村集体把这块儿土地调整给了同村村民王某,王某在该土地上种植了麦苗。王磊因不满村集体的土地调整,用除草剂将王某家正在生长的两亩冬小麦除死,造成了王某的经济损失。故王某诉至来院要求被告赔偿其青苗损失。邵法官揣摩到王某既想要赔偿款,但又害怕王磊不给的心理状态。首先告诉王某,经济赔偿的依据要合法合理,参照历年的产量,王磊最多赔偿不到1000元,再从理和情的角度告诉王磊,大家都是乡里乡亲的,平时都是好邻家,相互间一直都是团结友爱,应该本着“以和为贵”的原则的处理此事。

  通过深入的分析和有理有据的解释,被告王磊当场自愿一次性赔偿原告青苗损失800元,并现场履行完毕。双方没有其他争议,至此平息了这场纠纷。
来源:三原法院
责任编辑:师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