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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邑法院:法庭与派出所联合执法化纠纷
作者:张润军 张英  发布时间:2016-05-06 10:47:45 打印 字号: | |
  因不满妻子与自己离婚,醉酒后便随意殴打母亲及女儿 。近日,旬邑县法院张洪法庭与辖区派出所互相配合,联合调解,成功化解了一起家庭纠纷,消除了不稳定因素。近年来,旬邑县人民法院认真落实联动机制,与公安、司法及有关部门联合执法,有效地化解了矛盾纠纷,稳定了一方平安,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刘雯雯(化名)与何为(化名)经人介绍认识。2002年双方登记结婚。婚初夫妻感情尚可。但自2013年起,何为开始酗酒,双方便经常因生活琐事发生争吵,2015年5月份刘雯雯诉至法院,要求与何为离婚,后经法院调解双方和好。但自此双方共同生活十余天之后,又因琐事发生争吵,刘雯雯离家出走,双方开始分居生活至今。2016年2月份,刘雯雯再次诉至法院,要求与何为离婚。

  下午四点钟,张洪法庭法官接到原告刘雯雯的紧急求助电话:“张法官,你快点来!我家里要打起来了!”法官接到电话后,立即组织法庭全体干警迅速赶往纠纷现场。原来,因为刘雯雯要与自己离婚,引起何为的强烈不满,醉酒之后便开始殴打自己母亲及女儿。到达现场后,法官发现何为的哥哥在此之前已经报了警,而派出所民警正在处理此事。此时看到何为情绪比较激动,法官一方面严肃地要求何为立即停止实施暴力行为,否则要承担法律责任;一方面与派出所民警进行现场调解。

  为了让何为冷静下来,彻底化解矛盾,法官和派出所民警共同对何为做思想劝导工作。首先,法官对何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告知其行为已严重妨害了民事诉讼,指出其行为的违法性。另外,法官和民警耐心劝导何为,告知其无爱的婚姻若被一纸婚约牢牢地捆绑在一起,对双方来说都是一种遥遥无期的痛苦和折磨。且孩子尚且年幼,需要和谐的家庭成长环境,同时,鼓励其树立起对生活的勇气。经过法官与派出所民警一番煞费苦心的劝解和开导,晓之以情,动之以理,何为终于想通了,深受感动,当场幡然悔悟,掩面痛哭,并立即向其母亲道歉,保证再也不实施家庭暴力。

  至此,一场激烈的家庭纷争在法院、公安局的携手处理下得以成功化解。
来源:旬邑县法院
责任编辑:师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