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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法官队伍思想政治建设 为审判事业发展提供坚实人才保障
作者:马亚军  发布时间:2016-04-28 11:12:50 打印 字号: | |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政法机关要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第一位,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是法院队伍建设的核心和灵魂,基层人民法院必须着力在三个方面下功夫见成效。

  一是要重品行、养正气。孟子曰“吾善养吾浩然之气”。面对当下社会意识形态的多元化,法官队伍的正气含量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保障和司法公信力的实现。基层法官干警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自觉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主动加强自身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修养,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大力弘扬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求真务实之风、艰苦奋斗之风、批评与自我批评之风,以过硬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取信于民、司法为民。法院党组要匡正用人风气,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扩大选任干警工作中的民主,真正将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干警选出来,将关键时刻站得出来、危险关头豁得出去、困难时候挺得起来的干警用起来,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二是要善谋划、敢创新。“惟改革者进、惟创新者强、惟改革创新者胜”,创新是推动各项事业不断前进的源头活水和不竭动力。随着社会政治经济形势的变化和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的提高,审判事业面临的形势任务更加严峻艰巨,只有在司法领域坚持改革创新,才能不断突破司法“瓶颈”,谋取审判事业长足进步。这就要求法官队伍充分发挥主人翁意识和主力军作用,积极投入司法改革的强大时代洪流中,既坚持实事求是,遵循审判事业发展规律,又坚持解放思想,加强思想理念创新、工作方法创新,聚焦“六难三案”、瞄准审判执行工作中各种多发性、倾向性、体制性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变中求新、新中求进、进中突破,强力“破题开路”,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三是要勇担当、有作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干部就要有担当、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尽多大责任才会有多大成就。”可以说,法官队伍的担当精神是考量法院工作成效的首要前提和重要标准。首先,要高度重视法官队伍“四种意识”的培养,强化法官队伍的担当精神。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责任意识,是法官干警践行司法为民、推动审判事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层次思想动力,只有不断强化这四种意识,才能从根本上增强法官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才能不断将审判事业引向深入。其次,要明确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作用,提高法官队伍的担当能力。将法官队伍的专业技能知识更新放在突出位置,通过开展经常化、针对性的教育、培训活动和审判实务竞赛提升活动,创新搭建各种信息化的学习平台,鼓励、引导、支持法官干警向学习要效率,促进执法办案工作科学发展。最后,要健全完善法官业绩考核体系,科学评价法官队伍的担当成效。鼓励每一名法官干警追求“工匠精神”, 对每一起审判执行案件树立精雕细琢,精益求精、耐心专注的精神理念,鼓励每一名审判人员多办案、办好案,完善审判管理体制和案件评查机制,严把案件的立案关、审理关、执行关和裁判文书制作关,最大限度地实现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的有机统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来源:旬邑法院
责任编辑:王建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