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长武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2015年6月原告王云与被告张宏相识,仅10天的时间就确定了恋爱关系,后经双方父母协调草率成婚,被告方付给原告方彩礼10万元。婚后原、被告才发现双方性格差异大,没有共同爱好,被告张宏脾气暴躁动辄拳脚相向,双方确已无法共同生活。
2016年3月7日,原告王云诉至法院,要求与被告张宏离婚。受理该案件和,主审法官经多次与原、被告交涉,原、被告均觉得双方和好无望,但就彩礼返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法官经多次向双方父母做工作。最终达成一致协议,原告方一次性返还被告彩礼款70000元并当庭履行,双方各奔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