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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中院召开执法办案推进会 确保完成全年办案任务
作者:朱瑞玲  发布时间:2016-04-15 14:45:31 打印 字号: | |
  • 推进会现场
  • 罗小锋副院长讲话
  4月11日,咸阳中院召开全市法院办案推进会,副院长罗小锋主持会议并讲话,各基层院长及市中院审管办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罗小锋副院长分析了咸阳两级法院一季度审判工作情况,对二季度审判工作任务进行了布置。罗院长指出,今年一季度,咸阳两级法院相比去年,大家付出了较大的努力,超额1712件完成了省法院分配的量化结案任务。但仍然存在结案率匾低、案件发改率偏高、裁判文书公开发展不均衡等问题。结合省法院对二季度工作的要求和咸阳两级法院实际,提出以下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审判质效。要求各基层法院组织法官干警认真学习省法院《关于修订陕西省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的通知》,充分认识省法院利用案件质量评估工作的导向作用,从宏观层面引导全进一步提升办案效率,减少案件积压的目的。及时调整工作思路,把握审判工作重点,不断提升审判质量和效率。

  二是认清形势,迎难而上。今年第一季度,咸阳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6474件(含旧存),同比上升93.67%;案件短期内增长幅度很大,结案压力非常大。要求两级法院对此一定做到心中有数,认清面临的严峻形势,各基层法院院长要当好执法办案第一责任人,勇于担当,认真履行职责,想方设法,克服困难,确保完成二季度审判工作任务,为全面完成全年审判工作任务打下坚实基础。

  三是明确办案任务。咸阳中院要求,今年中院机关结案率不低于88%,各基层法院结案率不低于92%。,结合全省及全市两级法院实际,咸阳中院结合一季度全市法院案件增长情况,对二季度的形势进行了预判,并对各基层法院二季度的办案任务进行了分解,要求二季度全市法院结案率不得低于60%。其中,市中院不得低于58%,力争达到60%;各基层法院不得低于62%,力争达到65%。全市法院结案率不得低于60%是个硬指标。

  四是加大院领导办案和通报力度。咸阳中院将逐月通报全市法院院领导办案情况,使所有能办案的力量全部投入到审判工作之中。同时,中院将对全市法院每月的量化结案任务完成情况定期通报,对位列后三名的法院要进行约谈,同时发出督促函。各基层法院也要结合各自实际,定期通报本院审判任务完成情况。

  五是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坚持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前提下提高审判效率,做到质量与效率并重。今年,咸阳中院将采取强化业务学习培训、着力发改案件评查通报、定期开展带案指导、组织召开业务研讨等方式,努力提高全市法院广大法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全市各基层法院要对本院被发改案件进行认真评析,对确有问题的案件认真进行总结,吸取教训,不断提高本院审判质量;对咸阳中院发改有不同意见的,要在每期通报下发之日起15日内写出书面意见,报咸阳中院审管办。咸阳中院审管办将对各院上报意见进行归纳,定期组织评析、研讨。通过评析、研讨,逐步统一思想认识,提出有效对策,形成典型案例,最终在全市法院内对有争议的问题形成共识,统一裁判尺度,规范自由裁量权。

  六是加强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咸阳中院将对连续三次公开率未达标的法院进行约谈,全年文书公开工作未达标的,在年终岗位目标责任考核中予以扣分。

  七是创新机制整合力量。要求各基层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对新收案件,积极强化诉前调解职能,有效减少案件增量。坚持繁简分流原则,对符合条件的小额诉讼案件,各基层法院要大胆适用相关程序,实行一审终审制,减少诉讼环节;要结合实际,在法定范围内逐步扩大简易程序审理案件范围,大力推行独任审判制,提高工作效率。对符合要求的案件,按照省法院要求,积极适用简化的裁判文书,减轻法官工作量;要做好审判保障工作,配齐配强书记员,减少一线办案法官的事务性工作,减轻法官工作强度,提高工作效率。
来源:咸阳中院
责任编辑:师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