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邑县张洪镇,地处旬邑县城西边的一个小镇,这里的人们一般晚饭吃得早,待暮色降临,便已早早“下榻”休息,没有城市的喧嚣,更多的是享受夜的宁静。
晚8:00,,此刻的旬邑法院张洪法庭,却是一派忙碌的景象:法官、陪审员、书记员正襟危坐,原被告双方当事人发表着意见,一起离婚案件在法官的主持下正在进行调解。之所以夜晚开庭,主要由于被告在外打工,好不容易请出假来,法官几次电话约开庭时间都未能确定下来。几经询问,法官决定夜间开庭。而在此之前,法庭的法官已成功调解了两起案件。一个多小时过去了,经过法官耐心劝导,双方当事人终于和好如初,原告同意撤回起诉。
晚9:30,夜色中,和好的一家人有说有笑地离开了法庭。
山城的春夜总是有些寒意,但当法官看到和好如初的双方当事人满意的神情时,他们倍感欣慰。而这只是法官处理过的案件的一个缩影,为了更好的化解矛盾,他们经常加班分析案卷,规划好调解方案,最大限度的让双方当事人都满意。在没来到基层法庭以前,一直以为小乡镇里也就是你偷我家鸡、我拆你家墙的小事,法官也就东说说、西劝劝了事,可当自己亲身经历之后,才发现,原来以前真是太小看这些田间地头的“小事”了。基层法庭办的都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民事案件,牵扯到的是人民群众最切身的利益,办理起来难度着实不小。“过程的体会,才是最真的感悟”,而我在基层法庭的这一年便深深地体会到了这一点。
晚10:00,法庭庭室全体成员静坐下来探讨一个已经开完庭的比较有争议的案件的案情,商量对策,说说你的想法,谈谈他的看法,讲讲我的意见。讨论完已是晚上 11:00点多。没有了络绎不绝的来访者,没有了当事人的争执抱怨,也没有了不时响起的电话,此时的法庭有些安静。我想起还有一份判决未写,因为当事人急着外出打工,所以得尽快写完。而庭长则拿走了第二天要开庭的案件的材料。
白天的忙碌让人充实,夜晚的忙碌令人感悟,法庭的每一天,都在忙碌中充实着,在充实中忙碌着。庭室同志都在各自忙碌着,一切都在进行着……像这样的工作场景,我们每一天都在经历和重复着。如遇特殊情况,不因夜晚而拒绝办案,无论何时何地都始终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