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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武法院:好心借款遭拖欠 昔日老友上公堂
作者:毛永霞  发布时间:2016-04-14 08:48:13 打印 字号: | |
  朱刚急需资金时想起了老友韩斌,昔日关系不错,出于朋友间的信任,韩斌将钱借给了朱刚,结果却遭到欠款,在多次催要无果后,韩斌将老友告上了法院。4月11日,长武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朱刚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韩斌借款80000元。

  原告韩斌和被告朱刚是多年的朋友关系,平日里两人经常聚在一起吃饭聊天。2015年4月10日,被告朱刚急需用钱就向原告韩斌借款80000元,原告韩斌认为,平时两家关系不错,朋友有困难应该出手相助,便借给朱刚。随后朱刚还出具了一张借条给韩斌,内容为:今借韩斌现金捌万元(80000元)。过了一段时间后,原告韩斌见被告朱刚没有还钱之意,便向其催要,被告朱刚均以种种理由推脱不还,原告无奈一气之下将老友朱刚告上了法院。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告韩斌与被告朱刚之间借贷关系合法有效。被告朱刚给原告韩斌出具的欠条未约定期限内返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的规定,原告韩斌可催告被告朱刚在合理期限内返还,故原告诉请被告返还借款80000元,应予以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规定做出了上述判决。(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来源:长武法院
责任编辑:王建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