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工作十多年后,我从学校调到了人民法院,如今掐指一算,我在法院工作有二十四年了。长期在这个单位里忙来忙去,天长日久,对单位就有了感情。以我的感受和观察,法院就是各种社会矛盾的集散地。从“集”到“散”,这个工作量主要就是由法官来完成的。“集”就是起诉、应诉,“散”就是判决、调解、撤诉等。提高判决、调解、撤诉诸如此类结案方式采取后的质量,是考量一名法官内功与外功以及内外功相互作用所能达到的水平的重要途径。法官肩上的担子重,主要就是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的任务大。从面对“学生”到“面对”当事人,我感到有两点极其相似,一是传授知识当然包括法律知识,二是传授做人的道理。如果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那么,法官就是人类灵魂的矫正、保护神。
(二)
在人民法院供职的同仁耳熟能详的一句话是,要不断提高办案质量。“提高办案质量”,在农民那儿,叫做渴望丰收;在工人那儿,叫做产品质量要有保证;在战士那儿,叫做靶子要准;在公务员那儿,叫做务必勤廉;在商人那儿,叫做诚信与效益并重……常常听人们说“隔行如隔山”,但是,不管什么行当,都在攀登本行当的质量“金字塔”,都在争创一流。话至此,法官对“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总是念念不忘的追求就特别令人难忘了。那日,在干警大会上,笔者聆听院长讲话,她除过强调办案的法律、社会效果要统一外,还强调政治效果也要与其相统一。“三统一”的要求可谓“三足鼎立”,具有其不可替代的稳定性。“法律”是规矩、规律、条条框框、秩序的产物,“社会”是民众、政府、党派之依托,“政治”说到底就是讲与老百姓的关系问题,一个公平公正社会的诞生,常常是需要几代人、几十代人、成百代人矢志不渝,甚至是人类在历史长河里的梦寐以求。2016年植树节刚刚过去,但是,那种“前人栽树,后人乘凉”的精神,却必须从我们这一代人开始苦苦追求,所以,法官作为法律人的中坚,“任重道远”便是其光荣与使命的所在!要说“神圣”二字,那的确是恰如其分。
(三)
单位好几名退休老同志刚刚歇下来不久就去世了,令人心碎。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我就觉得特别怀念他们。有个叫王增成的法官,他手里的执行案件执行不了,他就来到被执行人家盖房的工地,帮助其拉土、搬砖、倒茶……直至日头偏西,这名当事人终于说:“老王,我服了你了。这三千元执行款,我给他。”老王不是不知道利用法律的威严,是老王他时常柔肠寸断,当地的报纸、电视台报道他的事迹,他还总是跟个姑娘似的脸红。我与法官王增成在一个办公室上班多年,他曾经自豪地对我说:“自从我工作后,我爸我妈跟前的黑白糖就没有断过。”老王是公认的孝子、公认的好法官,他光荣退休后时间不长突然去世,一生真是没有享过什么所谓的福。安葬他时,有人说,老王是忙惯了,猛一休息下来,他还不习惯。在人民法官的队伍里,“老王他们”、“小王他们”数量不小,默默奉献,甚至忍辱负重,但他们心里却快乐着。他们在法院工作,他们心里总有一种荣誉感。杜甫说:“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仕俱欢颜,风雨不动安如山,吾庐独破受冻死亦足。”一以贯之的,是责任和担当,是一种人格,一种品质,一种学习、实践的境界,是民族之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