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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武法院:尚无感情便成婚 凑合六年终离婚
作者:王江瑞  发布时间:2016-04-08 15:20:58 打印 字号: | |
  4月5日,长武县人民法院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原告杨某与被告洪某过协议离婚的方式解除了二人婚续六年,冷战便长达四年的婚约。

  原告杨某与被告洪某于2009年农历12月经人介绍相识,不到十天便举行结婚仪式后同居生活,于2010年1月15日补办结婚登记手续,婚后无子女。二人因生活习惯等原因,一直无法进入夫妻角色,双方对对方均不管不顾,经常发生矛盾。2010年农历6月二人因生活琐事发生矛盾,分居至今。

  诉状副本送达被告洪某后,洪某对二人感情淡漠,分居近四年的事实均予以认可,并同意离婚。但二人对返还彩礼、“三金”及陪嫁物等财产问题争执不下。于是承办法官通过解释索要陪嫁物不符合法律规定,并结合当地风俗,从法律和道德情理的角度进行剖析,引导当事人各让一步,最终达成离婚协议。

   法官寄语:没有感情速成婚,伤己害人代价沉重,愿天下新人均能奉“爱”成婚。
来源:长武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董晓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