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上午,伴着蒙蒙细雨,咸阳中院副院长张忠玉、刑二庭副庭长王峰光来到兴平法院,就一起刑事案件审理进行带案指导。兴平法院院长魏小宁、副院长杨飚及刑事审判庭相关负责人参加了座谈。
会上,承办法官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情况。张忠玉副院长、王峰光副庭长分别就案件的重点、难点及类似刑事案件处理的基本思路、原则以及经验,与兴平法院领导、办案法官进行了交流,并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相关案件的司法解释适用问题进行了探讨。
张忠玉副院长对兴平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开展带案指导活动,是加强上下级法院业务沟通、提高审判质量的有效途径。通过面对面的交流和座谈,大家能在一些具体问题上形成一致性的意见,避免在刑事审判工作中出现认识偏差,有利于全面提高审判质效。
张忠玉副院长强调,刑事案件审判的专业性、复杂性和特殊性需要承办法官不仅要有全面的审判业务素质,更要有很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群众意识。办案法官一定要不断加强政治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养和专业知识,要在办案中更加用心、更加细致,把工作做扎实,所办案件要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兴平法院院长魏小宁表示,这次带案指导活动,是一次很好传、帮、带,通过讨论交流,畅通了上下两级法院的联系沟通,统一了裁判理念和裁判尺度,该院将积极转化交流讨论成果,不断加强审判业务学习,进一步搞好刑事审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