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入职法院的17年里,他虽然没有奋战在审判执行一线,却以独特的才情和出众的品质成为辅助党组决策的坚实臂膀。
在审判辅助、司法行政的平凡岗位上,他以满腔赤诚谱写了人民法院服务大局的美丽篇章,成为全院干警的带头人和贴心人。
在数不清的荣誉面前,他始终保持谦逊姿态,踏实干事、低调做人。
他,就是“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咸阳市旬邑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工科长姚宝民。
姚宝民,陕西旬邑人,大学文化,1999年9月参加工作,2003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旬邑县人民法院基层法庭书记员、办公室文书、档案管理员、监察室副主任,2008年至今任旬邑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工科长。先后于2005年被市中院记个人三等功,2010年被省委政法委评为“综治宣传工作先进个人”,2012年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实践活动宣传工作先进个人”,2012年被省高院记个人二等功,2014年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新闻宣传工作先进个人”,2015年被省高院评为“新媒体推广应用先进个人”,连续多年被市中院和旬邑县委、县政府授予思想宣传、调研工作、信息工作、人事管理工作、教育培训工作先进个人以及“人民满意政法干警”、优秀公务员、优秀共产党员等36项荣誉。2016年1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成为该院建院以来首位获得最高法院表彰的政工干部。
崇尚实干、勇于创新——妙笔丹心著华章
2008年,姚宝民同志担任法院党组成员、政工科科长,承担起全院文秘、思想政治、党的建设、组织人事、干部培训、表彰奖励、司法宣传调研、文化建设、司法公开、岗位目标考核等各项工作。那时,政工科只有两人,工作强度和压力可想而知。尤其是司法宣传工作还没有走上规范化轨道,想要有大的作为十分缺乏制度上和人才上的保障。对此,他带头研究制定宣传调研工作管理办法,经过深入调研,向兄弟法院“取经”学习,反复斟酌,建立健全了该院的司法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审核发布、监督考核、奖惩激励等一系列的工作机制,并迅速在全院组建起通讯报道小组,配置了充实的专、兼职信息员,初步构建起“以点带面”的司法宣传工作格局,很快将这项工作引入常态化、规范化、科学化发展轨道。同时,他率先垂范、笔耕不辍、积极创作,当年共撰写发表宣传调研文章60余篇,并且篇篇高质量,使得该院的司法宣传工作短时间内取得了突破性成绩,全院干警对这个新任的政工科长钦佩有加。近年来,姚宝民同志先后在《人民法院报》、《陕西日报》、《三秦审判》、《西部法制报》、《咸阳日报》以及中国法院网、陕西法院网、咸阳法院网等平面媒体、网络媒体发表新闻宣传、调研文章480余篇。在他的努力推动下,旬邑法院连续多年被省、市法院评为司法宣传和调研工作先进法院。
近两年来,随着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迅猛发展,其对司法宣传工作的影响也越来越广泛深刻。他敏锐的认识到:要想做好司法宣传工作这篇“大文章”,必须积极顺应“互联网+”新形势,努力打造旬邑法院的“自媒体”,搭建起有力的司法宣传新格局。对此,他加强对新媒体知识的学习钻研,很快就把握了新媒体应用的规律和宣传重点。在他的亲自督促协调下,旬邑县人民法院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平台相继成功搭建,并成为法院干警学习交流新园地、司法公开的新阵地。平台搭建好了后,如何丰富平台内容、规范平台管理,又成了新的问题,对此,他及时按照上级法院的有关规定,组织起草制定了《旬邑县人民法院官方微博管理办法》、《旬邑县人民法院官方微信稿件制作发布方案》等一系列制度,将官方微博、微信的发布内容及审核管理等进行了规范,将发布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确保了此项工作进展有力。在微信平台打造上,他更是用尽心思,积极创新,巧妙利用应用软件,将传统的宣传文本用以动态化、图表化的形式进行演绎,有效扩大了法院工作的宣传效应,同时,主动加强宣传策划,积极开展网络互动,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集中宣传力量搞好主题宣传,量身打造了微信“拜年”、“旬邑法院2015这一年”、“旬邑法院法警的一天”等集中宣传活动,使微信投票点赞率始终稳居全省法院前列,2016年初,该院被省法院授予全省法院“新媒体宣传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服务大局、创先争优——一腔赤诚耀法徽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做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重大战略部署,在全国各级法院刮起了一股更加强劲的司法履职风暴,也为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政法部门推进平安创建和综治维稳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时代要求。
“平安是老百姓解决温饱问题后的第一需求,是极重要的民生”,作为法院主管平安创建和普法宣传工作的部门领导,姚宝民同志更加清醒的认识到自己肩膀上所承担的任务更重,他立誓一定要在推进法院参与平安创建工作中做出实实在在的成绩,将审判职能作用在更广阔的天地中得以升华。
旬邑县地处渭北高原沟壑区,辖区 9镇、1个街道办、187个行政村、29.1万人。在旷古悠远的千沟万壑中分散排列,要将“平安”之声传遍千家万户,响彻田间地头是一件极不容易的事。姚宝民同志结合法院工作实际,从健全平安创建工作机制和法治宣传格局入手,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联系,不断创新平安创建宣传载体,既加强对法官干警队伍自身的引导,切实提高其开展平安创建的积极性、责任感,又广泛面向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宣传普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平安创建的重要性,引导各界群众共建平安、共享平安。既充分利用传统的党报党刊、电视广播等舆论主阵地作用,又充分发挥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和法院“两网”、“两微”等“自媒体”作用,提高司法宣传质量,营造浓厚的平安创建氛围。同时,不断拓宽各种宣传渠道,组装平安创建宣传车开展“流动宣传”、搭建宣传展台进行“定点宣传”、发放宣传资料进行“入户宣传”,利用巡回审判和“五进”活动进行“现场宣传”、法官走进电视栏目进行“说法宣传”,组建“天平志愿者服务队”广泛发动群众宣传等,大大提升了司法公信力,提高了人民法院的知名度、满意度,连续多年旬邑法院满意度名列全市法院前茅、全省法院前列。
在工作推进过程中,他更是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带头模范作用,无论严寒酷暑,他带领干警进村入户、钻窑洞、上炕头、到田间,在走访活动中,热情地与群众拉家常、问寒暖、听民声,“您对法院工作有什么意见和建议”、 “您觉得村上治安状况怎样”,这些问题从他口中重复发出,声声切切传递着人民法院延伸审判职能,践行司法为民、推进司法民生的浓浓关爱之情,赢得人民群众的交口称赞。
2015年,该院立足法院文化建设实际和全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的有利时机,决定申报“创建省级文明单位”。这无疑又为姚宝民同志提出了一份光荣而艰巨的任务。“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他再一次以极其高度的政治责任意识和政工干部的担当意识,将这项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从申报资料的上报,到领导小组的成立,从实施方案的制定,到部署的落实推动,他始终亲历亲为,不容半点失误,很快,这项活动取得阶段性的显著成效:2015年3月份,该院创建省级文明单位申报成功,成立了“旬邑县人民法院天平志愿者服务队”,注册志愿者达 68 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236人(次),举办主题活动24场,举办道德讲堂 6期,开展“身边好人”征集活动,提出候选人16 人(次),当年年底顺利通过有关部门的年度考核验收,并获得高度评价。同时,依托这一活动的开展,全院干警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法官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向心力及集体责任感、主人翁意识显著增强,为推进审判执行工作科学高效运转,服务保障辖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勤勉敬业、苦练内功——朝乾夕惕写春秋
“靠得住、用得上”,这是院党组和全院干警对姚宝民同志的一致评价。这基于他对工作极其负责任的态度和扎实深厚的学养。
政工部门是承担法院队伍建设重任的重要职能部门,其中思想政治工作更关系着法院队伍整体的生机与活力。姚宝民同志在长期的政工工作实践中,擅于捕捉和发现法官干警队伍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能及时采取合力措施予以干预和预防,防止问题向严重化方向发展。他认为严管就是厚爱,对于干警存在的工作作风、思想态度方面存在的问题,他坚持原则,认真负责地指出问题,并敦促干警及时整改。而对于干警存在的困惑和迷茫,他又能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进行心理疏导和人文关怀。2013年,一名年轻干警因为工作压力和司法考试遇到挫折,萌生了辞职的念头,并因此陷入情绪的低谷。姚宝民同志知道后,第一时间与该名干警谈心谈话,从理想与现实、工作与生活、人的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等方面入手,与他促膝长谈,在耐心的关怀中逐一解开他心灵的疙瘩。后来,该名干警很快调整了精神状态,以全新的姿态走进审判岗位。在评先评优工作中,他秉持公心、不偏不倚,以奖励先进、激励后进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听取民意、坚持阳光评定,对先进干警,他勉励其再接再厉,对没有评为先进的干警,他帮助其分析原因,鼓励其迎头赶上,最大限度地调动法官干警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为审判执行工作凝心聚力。
在长期的思想政治工作中,他总结出一套独特的方法:“三必谈、五必访”,在从严治警、从优待警中显示出高超的领导水平。这些年,凡是干警自身和家庭在工作中有困难的,总是能找到他关心关注的目光,在医院病房、在离退休老干部的家中,总有他关爱慰问的身影,在全院干警的心里,他既是一名领导,更是一名兄长,既是志同道合的同志,更是贴心知己的朋友。
法院人事管理工作事关法官干警的前途发展和切身利益,姚宝民同志严格要求自己和分管政工干警,要向对待自己的事情一样对待这项工作。在推行法官职业化建设中,他扎扎实实地做好法官等级评定、人民陪审员调配、干警人事信息的报送等工作,全院干警的工作履历、每名法官的等级评定、每名老干警的离退休时间、每名干警曾经获得的表彰奖励等信息,都清晰的印存在他的头脑中,没有半点差错,也保证了八年来,他从来没有出现过影响干警人事管理的任何工作失误,赢得了全院干警和上级法院主管部门的信赖。因成绩显著,该院岗位目标责任考核连续多年被市中院、县委县政府评为优秀单位,人事管理、教育培训工作也多次受到上级法院的嘉奖和肯定,为树立旬邑法院的良好形象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为确保自己分管工作的正确政治导向,他在繁重的工作之余,发扬“钉钉子”精神,挤时间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及时、深入的学习党的最新路线、方针、政策和理论成果,准确的把握政治大局和形势政策,并结合工作落实提出明确的思路以指导工作开展。虽然,政工工作不同于执法办案工作,需要较高的法律专业知识水平,但姚宝民同志坚信:在法院工作,就一定要掌握系统的法律业务知识,只有这样,才能使政工工作获得长足发展的不竭动力,才能更加富有针对性和有效性。于是他坚持业务学习不放松,为做好司法宣传工作,他从零开始,系统的学习新闻宣传和写作知识;为提高政工工作服务审判执行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他挤出时间参加法律自学考试,很快取得本科文凭,并经过不懈努力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为使自己的工作能够适应信息化社会发展要求,他又积极学习计算机、信息化知识。通过多方面、系统化的学习,他的工作能力不断提升、业务素质不断进步,成为了一名能审判、会宣传、懂电脑的高素质法官干警。
严守自律、重德修身——清风正气立公信
姚宝民同志成长在旬邑县清塬镇姚家村,那里民风淳朴,乡土情结浓厚。在这种淳朴乡风的哺育下,姚宝民同志性情温和、宽厚,热情而善良。作为出生农村,凭借着自己一步一个脚印的踏实努力走到法院领导岗位的他,在乡里乡亲眼里是个“能行人”,当他们中的有些人遇到“官司”时,自然而然就会联想到找他给“说说情”。 对此,作为一名法院党员领导干部,姚宝民同志始终要求自己保持清醒的权利观、是非观、荣辱观,严格遵守上级法院“五个严禁”、“六个不准”的纪律规定和领导干部、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有关管理规定,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坚持堂堂正正做事、清清白白做人。对请托人送来的礼品,无论贵重与否,他都委婉的拒绝接受,并耐心的向找他办事的乡亲解释,同时,力所能及的帮助他们解决其他实际困难,维护了人民法官公正、廉洁、为民的良好形象。“夫廉耻之于政,犹树艺之有丰壤,良岁之有膏泽,其生物必油然茂矣。”正是由于姚宝民同志对廉洁的重要性有高度的认识,同时又自觉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司法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三严三实”的要求作为立身之本、成事之要、谋事之基,在工作和生活中坚持慎思、慎微、慎初、慎独,不断加强自身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修养,才锻造了他坚硬的正直品格和高级的人生境界,在法院工作十七年来,从未发生过一起违法违纪事件。
“拂面春风好借力,正是扬帆远航时”,在全国法院司法改革的宏大浪潮中,在通往法治中国的雄伟路途上,他将继续以一腔豪情、一颗赤胆投身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判事业的伟大实践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