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通过长武县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的耐心调解,焦某和常某终于心平气和地结束了二十余年的婚姻。
焦某与常某于1990年8月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结婚。1991年生一子,1992年生一女。原、被告婚后经常因琐事发生矛盾,先是争吵,后来便是相互撕扯,再后来发展到被告对原告实施家庭暴力。但是考虑到孩子尚小,原告焦某多次起诉离婚后,均在法官及亲戚的劝说下与被告常某和好。现在孩子终于成年,原告焦某便诉至法院。
办案法官收到诉状后,考虑到原告焦某年龄较大,离婚后恐无处安身老无所依,便上亲自门了解原被告感情及家庭状况,希望通过调解能化解二人积怨,争取让双方尽释前嫌。结果通过走访邻居发现原被告婚姻确实已经名存实亡,且双方子女亦赞成二人离婚。于是办案法官便通过走访被告亲属,在被告母亲、兄弟及女儿的协助下,并结合被告上班忙请假困难的实际情况,通过多次电话沟通的方式与被告达成离婚协议后,办案法官和书记员牺牲班外时间将原被告传唤到庭,最终顺利履行了调解离婚手续。
焦某拿到调解书时泪如雨下道:“二十多年了,解脱了”,旁观的法官真是五味杂陈,这就是母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