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家的积怨终于化解了,辛苦你们了!太感谢了!”3月21日,经过三原法院主管院领导权军喜法官和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一道被数次推倒的围墙终于要重新立起来了,一起积怨多年的宅基纠纷终于得以化解。当事人孙香红了眼眶面对着执行法官激动的无语凝噎,这令人感动的一幕就发生在我们身边这起执行案件要追述到2007年,当时申请人孙香与其丈夫和母亲一起生活,因母亲生病上下楼不便想回乡生活,孙香丈夫向其在老家的哥哥(本案被执行人)提出由其照顾母亲,费用全部自己承担,被告提出条件要孙香一家在老家的宅基地,遭到孙一家拒绝,双方由此产生积怨。2008年,孙香夫妻俩在老宅基上建起了平方五间,据了解,建房时,四邻和各方均无异议。2012年8月孙香作为房东,把其中四间房屋租赁给张磊,2013年3月,孙香从房客电话中得知被执行人推到了她家的住宅院墙,切断了自来水,连,连忙从市区赶回家中质问,之后,孙香重新垒围墙时被执行人又数次推到,孙香无奈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孙香大伯哥(被执行人)在判决生效三十日内将围墙恢复原状,但至今不能回复原状,影响居住安全。
本着解决矛盾、化解矛盾、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的工作思路,主管院领导带队深入两家,实地勘查,讲法律、讲政策,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面对难解的疙瘩,执行法官并没有止步,这样来回反反复复几次,与该村委会联系,对这一家人产生矛盾的具体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了解到被执行人反复推墙是因为他怕他弟弟过世了,弟媳孙香以后要是改嫁了,会卖掉老家宅基地。所以才会做出推墙的不明理之举。针对实际情况,执行法官一方面劝导孙香能看在与被执行人本是一家人的份上多多体谅,尽量做出退步,另一方面则耐心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向其释明孙香作为其胞弟遗属是现有宅基地地使用权人,来源清楚、权属合法,该地上的住宅是孙香家庭共有财产,守法律保护,并详细的告知了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将会导致的法律后果。经过多次分别与双方交流沟通后,最终势如水火的俩人表示愿意坐下来协商,并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愿意出4000元,由孙香自己重新修筑围墙。一起历时十年的积怨得到了圆满解决,一道被数次推倒的围墙终于要重新立起来了。(文中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