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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邑法院:法官巧调解小额案件,双方当事人尽释前嫌
作者:孙红莉 文星妍  发布时间:2016-03-15 10:41:14 打印 字号: | |
  阳春三月的早晨,地处渭北高原的旬邑县还是春寒料峭,再加之前几天的一场春雪,温度更是骤降至零下几度。2016年3月10日早晨旬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法官在受理何某某诉陈某某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一案后,考虑到此案标的仅有1万元,双方法律关系清楚,属小额诉讼范围,又加之被告家在旬邑七里川山区,法官决定前往七里川现场调解。

  原来,原告何某某经蒙某介绍,于2015年7月承包陈某某家位于七里川煤矿的七十五亩山地。由于当时地里玉米还未成熟,何某某怕夜长梦多,就先给陈某某交付了一万元定金,经熟人介绍约定何某某如果反悔定金不返还。陈某某如不签约,双倍返还定金,并且约定12 月正式签订合同。到了12月份,原告何某某与陈某某商定签合同事宜,由于双方就承包费及期限无法达成一致,何某某要一年一交承包费,而陈某某则要求5年一次性交清承包费,致使合同最终没有签订。2016年1月份,原告多次到被告家索要定金,双方也因此发生过争吵,最终无果后原告何某某于2016年3月10日上午诉至法院,请求法院裁决。

  法官一行三人到七里川陈某某家,去时陈某某妻子对法官们能上门调解坚决不相信,甚至怀疑法官的身份。立案法官征询被告陈某某及原告何某某是否同意立案调解,他们表示同意,可问及他们的调解意见时,原告说少则也要退八、九千元,被告却执意一分不退,调解陷入了僵局。于是,法官将他们二人分开,从法理、人情各方面细细讲解。被告说原告三番五次来自己家,每次来都是言语不好,还有推搡自己的行为。自己也已将近60岁的人了,儿子都被原告大,所以这份气受不了。法官趁机调解,正因为原告是毛头小伙,做事莽撞,易冲动,就请被告看在原告比自己儿子还小的份上谅解原告。原告认为地包不成还不退定金,理说不过去,法官就此劝说原告,事已至此,需要双方都退一步。同时也教育原告做事多考虑,和老人说话要讲究方式方法。经过近两个小时法官苦口婆心的讲法析理,最终双方放弃前嫌,达成协议,并且当即履行。

  当法官准备离开时,被告妻子还说“我们住在山区里,不知道法官还能到自家门口为我们办事”。法官笑着说;“我们多年来都是进村入户,到田间地头为百姓止纷争,调纠纷,这也是我们的义务”。

  旬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一直以来信守为每一个当事人着想,认真化解每一件案件,2015年调解案件40多起,化解矛盾6件,受到了当地人民群众和上级的一致好评。
来源:旬邑法院
责任编辑:师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