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案件快报
三原法院:“瘾君子”容留他人吸毒被判刑
作者:徐微娜  发布时间:2016-03-10 08:51:35 打印 字号: | |
  如果说毒蛇毒可以使人五步丧命,那么毒品毒使人在慢性过程中摧毁意志,腐蚀心灵,残害身体,最终导致死亡。在这个过程中还有极大的可能祸及家人,害及邻里,因此,毒品之毒并不亚于毒蛇之毒。3月7日,三原法院审理了一起容留他人吸毒案件,被告人左超,犯容留他人吸毒罪,被三原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审理查明:2015年3月开始,被告人左超先后四次在其家中和吸毒人员孙磊一起吸食毒品。左超表示明知吸毒危害巨大,家便不成其为家了。在自我毁灭的同时,也破害自己的家庭,使家庭陷入经济破产、亲属离散却无法克制毒瘾还容留他人吸食毒品,悔不当初。

  法院审理后,左超为吸食人员吸食毒品提供场所,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五十二条、五十三条之规定,做出了上述判决。
来源:三原法院
责任编辑:师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