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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原法院:夫妻常年争吵打闹 分道扬镳走到婚姻尽头
作者:徐微娜  发布时间:2016-03-03 09:37:07 打印 字号: | |
  俗语说:幸福的婚姻都是相似的,而不幸的婚姻各有各的不幸。曾经有一部名为《不要和陌生人说话》的电视剧风靡一时,剧中的男主角在外面是个翩翩君子,而在家却是另一副嘴脸,动不动就找理由对妻子实施暴力行为,虽然保证下次再也不这样了,但是一到家里一和妻子吵嘴就控制不住自己的手。3月2日,三原法院审理了一起离婚纠纷。原被告就是因家庭琐事经常争吵甚至打闹,最终分道扬镳。

  经审理查明,原、被告李平、张阳举办结婚仪式后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在一起,未办理结婚登记。婚后生育一子,取名李成,现已成年。共同生活期间双方经常因生活琐事争吵打闹,致夫妻关系不睦。后原告离家出走,至今未归。原告曾多次诉至法院,要求与被告离婚,后原告撤诉。现原告再次诉至法院,要求与被告离婚;诉讼费由被告负担。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双方已符合结婚实质要件,应属于事实婚姻。良好的夫妻感情是维系婚姻关系的基础,夫妻双方在婚姻家庭生活中应互敬互爱、互相理解和扶持,才能巩固和促进婚姻稳固和家庭和谐。而原、被告婚后经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打闹,致夫妻关系不睦已分居两年多,且原告多次起诉要求与被告离婚,双方感情已彻底破裂,故对原告要求与被告离婚之请求予以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五条之规定,判决准予原告、被告离婚。(文中均为化名)
来源:三原法院
责任编辑:师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