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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邑法院:鲜血吓不倒法官 公平正义永驻人间
作者:文斌  发布时间:2016-03-03 09:05:39 打印 字号: | |
  2月26日,意外传来噩耗,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女法官马彩云去世了,她竟死于一支罪恶的枪下,行凶的暴徒还是她审理的一起离婚案件当事人,她永远的离开了,暴徒畏罪自杀。

  强烈谴责暴徒泯灭人性的罪恶行径,强烈谴责伤害法官行为。在法治建设日渐完善的今天,每一位法官都在尽心履行职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感受到公平正义,每一起案件都用心办理,常常深夜书写判决,字斟句酌。法官是居中裁判者,是定纷止争者,是主持社会公平正义者,是依据证据事实、法律真实定案裁判者。两造之诉,必有输赢,司法裁判是依法裁判,是维护社会和个人利益产物,每一个不遵守法律的人都不会从中受益,法官只是忠实地履行职责,法治社会每一个人都应当尊重法律,相信法律。法律为当事人提供了畅通的救济渠道,可以选择依法上诉、申诉、申请再审。对于一个案件结果,只要自己不满意,就把矛头对准法官,肆意发泄不满情绪,甚至砍砍杀杀,是害人害己的做法,是对自己、家人、他人不负责任的做法。

  法治建设依然任重道远。作为社会正义守护者,因为主持公正,而让自身和家人的人身安全陷入威胁之中,承受不必要的危害,还有谁能公正办案,如果连法官都可以被威胁,还有谁来守护正义的蓝天,人们权益受损向谁去喊冤,去哪里伸张。全社会每一个公民都应当尊重法律,尊重法官,尊重生命,知法、守法、用法。只有这样,当每个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才会得到法律的有力保护,不正之风才能被剔除,社会才会充满光明。法官作为公共司法服务者,是社会公共利益的化身,同时也是每个私人利益保护者的化身,尊重法律,尊重法官,是每个公民应有的法律涵养。
来源:旬邑法院
责任编辑:师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