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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日报】公正司法托起金色天平 司法为民谱写时代新曲
——2015年咸阳法院工作综述
  发布时间:2016-03-02 10:26:21 打印 字号: | |
  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是人民法院工作的永恒主题和价值追求;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是司法的根本目的和基本要求。

  2015年,在全市上下唱响“依法治国”主旋律的时代背景下,作为“依法治市”的主力军,咸阳两级法院始终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忠实履行职责使命,赢得人民群众的信赖和支持。

  去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9062件,审(执)结37123件,同比分别上升19%和35.93%;其中,市中院受理4668件,审(执)结4436件,同比分别上升34.6%和52.86%,均创历史新高。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公共安全是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去年,两级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有力维护了社会公共秩序。

  2015年全市法院受理刑事案件2746件,审结2593件,同比分别上升2.6%和12.89%;其中市中院受理392件,审结372件,同比分别上升5.7%和13.41%。

依法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审结杀人、抢劫、强奸等暴力犯罪案件484件,盗窃、抢夺、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740件。依法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和影响社会管理秩序犯罪,审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信用卡诈骗、合同诈骗等犯罪案件73件,毒品犯罪案件232件。

  依法打击职务犯罪,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103件186人。依法审结连杀两人的孟庆森故意杀人案,杀人焚尸的姚立轩、杨林抢劫杀人案及涉案资金3亿余元的万舒曼集资诈骗案等一批有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

  创新未成年人审判模式,在陕西省率先实行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指定管辖试点工作,全省首家与案件被告人签订社区矫正责令书,首次在庭审中引入“合适成年人”参加诉讼,聘请心理咨询师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心理疏导,开展未成年人犯罪档案封存制度调研,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坚持开展“关爱未来-法制进校园”活动,设立“少年法庭开放日”,邀请师生及学生家长600余人参加活动;开通了“维权热线”,提供少年刑事法律服务,接听热线100余次。

  妥善审理涉民生案件,护航经济社会发展

  妥善处理民事、行政纠纷是促进辖区稳定和谐和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咸阳两级法院主动破解执行难题,妥善化解社会矛盾,为咸阳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依法保障服务民生,共受理民商事案件2213件,审结1962件,结案率88.66%。设立全省首家“家事纠纷合议庭”,试点婚姻家庭纠纷案件集中管辖。成立诉前调解合议庭专司诉前调解工作,调解案件39件。全市法院民商事案件调撤率达到69.5%,有三分之一的人民法庭案件调撤率达到90%以上。及时审结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民间借贷、侵害集体经济成员权益纠纷等案件2595件;人身损害、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劳动争议等案件3698件,婚姻家庭等案件8246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市中院“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法庭”被全国妇联评为“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合议庭审判长李春丽作为全国200个先进集体的代表在人民大会堂领奖并作表态发言。

  积极宣传和正确适用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全年共受理行政案件496件,审结453件,同比分别上升79.7%和85.66%;其中市中院受理209件,审结189件,同比分别上升115.5%和148.68%。主动与省、市政府法制办举行座谈会,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先后有10起案件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坚持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提高行政机关执法水平。加强行政案件协调工作,对涉及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行政案件,注重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既有效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又依法支持行政机关履行职责,依法审结了王花利等32人诉撤销房屋征收决定纠纷一案,圆满化解了张志强等757人诉强占集体土地纠纷案;市中院行政案件和解率为31.3%。积极发挥国家赔偿职能作用,办理国家赔偿案件11件,协调赔偿8万元。

聚力破解执行难题,依托“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行动,开展了“春风行动”、“一打三反”专项行动,下大力清理涉民生、涉金融、涉党政机关、立案超过六个月以上执行案件;加大反规避执行力度,依法打击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妨害公务罪,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犯罪行为。对重点难点案件实行领导包抓,责任到人,明确时限,强力推进。与24家金融机构建立“总对总”、“点对点”网络协查机制,累计查询案件380案次1.4亿元;召开执行兑付大会15次,采取拘留措施98案113人,向公安机关移送29案30人,限制高消费215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865人,保障了胜诉人合法权益的实现。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执行工作并在审议测评中获得最高分。

   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司法为民,是人民法院性质所在、宗旨所在。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是人民法官的神圣使命。咸阳法院始终把司法为民宗旨贯穿于审判工作的全过程,维护好、实现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司法举措“利民”。抓好立案登记制改革,组织专项培训,提高业务技能,新收案件当场立案率达到96.8%,对依法应当受理的案件做到了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大力加强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12368热线“三位一体”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服务大厅功能不断完善,设施日益完备,集登记立案、法律咨询、导诉咨询、案件分流、判后答疑、诉前调解等各种效能于一身,为当事人提供集约型 “一站式”服务;开展网上立案、预约立案服务;设置LED信息大屏滚动提示诉讼信息,增配外网和电子触摸屏案件信息查询系统;引入保险公司从事保全担保业务,开通12368司法便民服务热线,努力打造良好诉讼服务环境;开展审判“五进”,全市法院以“五进”方式审理案件7812件次,征询旁听庭审公民意见和建议5636件,提出司法建议252条,诉前调解案件3132件。“法官工作室”联系群众约17.9万人次,排查化解矛盾纠纷5465件次。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全市法院减、缓、免诉讼费428.2万元,其中市中院78.6万元。

  诉调机制“便民”。科学统筹司法裁判和多元化解的关系,促进矛盾纠纷的分流化解。充分发挥审判权规范、引导和监督作用,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及其他调解方式融为一体,着力建设功能强大、资源充足的诉调对接平台,完善特邀调解组织和特邀调解员制度,将调解贯穿于审判工作的全过程,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解决。推广“群众说事、法官说法”工作机制,促进基层依法治理;与市司法局成立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中心,并邀请政协、妇联派员参与化解,努力构建多纠纷解决机制。

  司法活动“透明”。全面加强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开展庭审直播,“法院开放日”、“宪法宣传日”等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及各界群众、在校师生走进法院、感知司法,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

切实深化司法管理 不断提高审判质效

  规范审判管理,设立刑事审判专业委员会,建立民商事审判长联席会议机制,集中大家智慧,研讨疑难问题。狠抓“三评查”工作落实,共评查庭审474次,评查裁判文书2127份,评查案件2178件。强化流程管理,规范案件审限,清理隐性超审限案件1516件,提高了审判效率。开展争当“优秀审判长”、争创“先进合议庭”活动,院、庭长带头办案开庭214次。制订《交通事故审判纪要》,规范法律适用。认真抓好审判质效评估和司法统计工作,市中院被评为2015年度全省法院司法统计工作先进单位。

  规范审判监督,实行领导分片包抓、业务部门带案指导、拟发回改判案件面对面交换意见、发改及再审案件论证分析等制度,发回重审119件,改判126件,增强对基层法院的监督指导;对省院发改的28件案件召开审委会进行逐案评析,承办法官全部列席,共同研究分析,汲取经验教训,提高司法能力。依法审结各类二审案件2306件、申请再审案件210件,确保有错必纠。

  规范审判保障,建立健全司法政务、事务管理长效机制,扎实抓好公文处理、上下协调、值班值勤、接待群众等工作,加强督导检查,严格责任落实,较好地实现了政务工作高效运转,事务工作保障到位。狠抓安全防范工作,加强枪支弹药及食品安全管理,加强法警队伍建设,配强人员,配齐装备。一年来,共执行安检任务21300余人次,圆满完成245名刑事被告人押解任务。中院法警支队被省法院评为司法警察先进集体,受到了最高法院警务部的充分肯定。

  加强法院队伍建设 锻造忠诚干净担当队伍

  坚定的理想信念是政法队伍的政治灵魂。咸阳法院把队伍建设放在突出的位置来抓,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把专题教育与推进司法办案、规范司法行为、践行司法为民相结合,增强从严从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深化“两学一读”,落实“三会一课”,组织党组中心组、中层专题学习42次;在全市法院大力开展“讲忠诚、讲学习、讲求是、讲创新、讲自律”专题教育,以思想过硬确保队伍忠诚;组织司法为民先进事迹报告团在全市法院做了15场巡回报告,使大家学有榜样,赶有目标。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组织全院200余名干警参加“垃圾不落地,咸阳更美丽”活动,56名干警走上街头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劝导活动,全体干警的文明素养进一步增强。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5次邀请省法院资深法官来院授课,组织全市法院干警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培训75期4195人次,组建法官讲师团组织全市法官进行业务轮训,提高法官职业素质;积极开展调研,撰写司法调研文章683篇,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115篇,市中院研究室被评为全省法院调研工作先进集体。认真开展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调研,做好调查摸底和制度设计,选拔调整干部93人次,为118名法官套改等级,为即将开始的司法体制改革奠定基础。

  同时,结合“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开展,以抓好“六查六纠”和“八个专项活动”为重点,突出问题整改,坚决整治冷硬横推、吃拿卡要、慵懒散疲等不良作风,下大力解决“六难三案”问题,全体干警的司法作风趋于优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履行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建立廉政监察员制度,健全内部监督机制;聘请10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法纪监督员,监督案件办理。邀请市委领导为全院干警做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辅导,全年共开展廉洁司法教育36次。加大对违法办案和错案责任的追究力度,办结省法院、市纪委要结果案件15件,配合省法院、市纪委调查处理案件4起。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 夯实公正司法基础

  将信息化建设纳入法院工作,使人民法院与时代发展同步,更好地服务审判主业,方便群众诉讼。去年以来,咸阳法院对两级法院网络硬件设施进行完善,对审判管理系统优化升级,建成了达到国家C类标准的可视化机房;在彬县、旬邑建成了2个远程提审室,在关中监狱建成了新生科技法庭,并正式启用;专题组织全市法院信息化培训5次,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利用执行指挥中心对案件执行进行远程指挥、实时指导,提高效率,保障公正。我市法院信息化建设连续三年在全省法院保持前三名。

  不断夯实基层建设基础,积极推进以“小食堂、小菜地、小资料室、小活动室、小淋浴室”为主要内容的“五小”法庭建设,筑牢司法为民前沿阵地。目前,40个人民法庭共计藏书近3万册,小菜地面积近10亩,保障能力提高,服务水平增强。坚持审判力量向一线倾斜,为基层人民法庭配齐配强人员,全市人民法庭共配备各类人员224人,均可依法组成合议庭开庭办案,“二人庭”问题得以解决。市中院班子成员分头到人民法庭开展专项调研19次,指导帮助法庭建设,解决实际困难,督导落实各项服务措施,促进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咸阳司法体制改革元年。全市法院将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理念,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总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加强队伍管理,推进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实现“四个新跨越”,为建设富强人文健康新咸阳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来源:咸阳日报
责任编辑:王建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