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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邑法院:网恋闪婚如儿戏 草草散伙伤不起
作者:周亚萍  发布时间:2016-02-24 09:40:58 打印 字号: | |
  婚姻本是一件神圣的事,但是,却被有些人视如儿戏。近日,旬邑法院张洪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两90后小青年通过网络相识,短短一个多月就闪电结婚,终因感情薄弱,不到一年便劳燕分飞各奔西东,不仅伤了感情,又折了钱财,着实令人伤不起呀!

  原告王龙与被告李婷于2015年2月通过网络微信相识,2015年4月2日登记结婚,结婚前原告给付被告彩礼74900元,并为被告购买了金戒指一枚、金耳环一对、金项链一条。同年4月6日双方举行了结婚仪式,婚礼当日原告按当地习俗给被告岁数钱10000元。双方共同生活期间常因琐事发生争吵,王龙遂诉至法院,请求离婚,并要求李婷退还全部彩礼及首饰等物品。法庭调解过程中,双方均认为没有共同生活下去的必要,但因高昂的彩礼僵持不下,原告认为结婚时间不长,被告理应退还全部彩礼,被告则认为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对彩礼不应退还。办案法官耐心的从法理、人情、风俗习惯等各个角度向二人做细想工作,终于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原告王龙与被告李婷自愿离婚;被告李婷自愿退还原告王龙彩礼30000元;原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法官提醒:在信息时代高速发展的今天,网络为大多数人提供了交流的平台,也成就了很多美好姻缘,但婚姻毕竟不是儿戏,由婚姻组成的家庭是社会稳定发展的基础,我们不能说“网恋”、“闪婚”注定会导致婚姻的迅速夭折,但是结婚前应该对婚姻、家庭、责任有充分的认识,两个人“一时兴起”,不知道夫妻、家庭意味着什么,就草草的“拜了堂“,又草草的散了伙,不仅是对自身感情的不尊重,传统的彩礼习俗也会给家庭经济带来损失,某种程度上更是在推卸一个成年人的社会责任。
来源:旬邑法院
责任编辑:王建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