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平淡的生活里的柴米油盐酱醋茶足以让炽热的爱情消磨逝去。在农村离婚纠纷中,“经人介绍相识,短暂相恋后结婚,婚后感情不和经常吵架……”这类的案情比比皆是。由泾阳县人民法院泾河法庭审理的一起离婚纠纷却让办案人员们唏嘘不已。
此案中原告宋某(男)与被告李某(女)二人皆为离异单身,经人介绍相识后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后育有一女,感情甜蜜。二人直至女儿入学才领取的结婚证书。几年过后,宋某与另一女性同居,并经常接女儿过去居住。李某发现后,并未阻止反抗。宋某诉至法院,请求判决与李某离婚。李某称自己信仰基督教,按照教义,自己不能再离婚,对于之前的离婚经历,自己也是悔恨不已。承办法官经过耐心细致地沟通,发现李某对宋某的感情已经破裂,双方多年不联系,李某的生活现状也主要是抚养女儿,并打算孤独终老。承办法官从基督教博爱、自由的角度出发,劝导李某要敞开胸怀,多为自己今后考虑打算,“爱自己才能爱别人”、“戴着名存实亡的婚姻枷锁,自己也不自由”、“人生还长,要向着幸福出发”……最终,李某与宋某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自愿达成离婚调解协议。
本是家庭和睦、幸福甜美的三人天堂,却因一方出轨而轰然坍塌,一味的迁就也不能挽回逝去的爱情。爱情是幸福的港湾,宗教是灵魂的寄托。宗教信仰可以从个体的自由选择出发,但爱情是两个人的事情,与其眼睁睁地看着对方背弃爱情而伤害自己,倒不如从失去中找到坚强,掌控自己的人生主动权,跟随自己的内心,向幸福出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