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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中院对全市基层法院2015年度目标责任进行考核
作者:李遂成 王建生  发布时间:2016-01-28 17:23:00 打印 字号: | |
  为全面了解基层法院年度目标责任完成情况,科学筹划来年工作部署,从1月27日开始至29日结束,咸阳中院对全市14个基层法院2015年度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此次考核由市中院考核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咸阳中院李国庆院长负总责,下设7个考核组,各组由1名院领导担任组长,组员由中院考核办公室、业务庭室和相关职能部门人员组成。

   考核主要采取召开动员大会、听取迎考单位工作汇报、组织民主测评、实地察看文件资料、听取个别谈话的方式进行,对各基层法院年度任务完成情况、领导班子职能作用发挥、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领导干部履行岗位职责、改进作风和遵守廉政准则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在全面考核的基础上,各考核组对受考单位完成年度目标责任情况形成书面评价报告,由中院考核办收集汇总打分情况后,报院党组研究评定考核等次。
来源: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董晓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