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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对咸阳中院2015年度目标责任进行考核
作者:李遂成 王健生  发布时间:2016-01-21 15:47:15 打印 字号: | |
  • 省高院曹建国副院长作动员讲话
  • 李国庆院长汇报工作
  • 会议现场
  • 检查资料
  1月21日,省高院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组一行4人在曹建国副院长带领下,对咸阳中院2015年度目标任务、领导班子和干部任用、党风廉政建设及机关建设等情况进行了考核。咸阳中院中层以上领导干部7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咸阳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国庆主持。

  会上,省高院曹建国副院长就如何搞好考核工作作了动员讲话。曹建国副院长对咸阳中院2015年各项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肯定,并就省高院对中级法院实行目标责任考核的目的、意义、方法和标准作了进一步明确。曹建国强调,要深化思想认识,准确把握考核工作要求,严格标准,突出实绩,确保考核实现预定目标;要实事求是,全面总结工作成绩,认真查找存在问题,客观评价年度工作;要搞好民主评议,认真接受法官干警评议,充分、负责行使民主权利;要从严抓好管理,认真筹划新年度工作,发扬成绩、补齐短板,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不断推进工作向前进步。

  咸阳中院李国庆院长从审判执行工作、法院队伍建设、法院管理工作、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物质装备建设及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弱项、新年度工作打算等方面进行了汇报。

   随后,根据考核组安排,参会人员对院领导干部、班子建设及干部选拔任用等情况进行了民主测评,并就各种资料进行了详细检查。
来源: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董晓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