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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阳法院:法律的严谨 文字的谬真
作者:刘晓红  发布时间:2016-01-21 08:27:01 打印 字号: | |
  “借条”非“欠条”,一字之差引来官司上身,钱财减损。

  新年伊始,云阳法庭就进入了忙碌的工作中,仅一月就足有二十二个案件须开庭,而在这二十二个案件中却有这样一件看似滑稽却令人深思的案件。

  原告秦某系外地人,想开洗车店,恰巧在网上见到有一洗车店转让信息。双方在网上经初步了解后,秦某便来到泾阳该洗车店,就该洗车店转让事宜与被告郭某详谈,二人一拍即合。当下双方达成口头协议以25000元达成洗车店转让合同,秦某给郭某交了5000元转让款,郭某给秦某出具了一张收条;秦某把下余款项2万元以借条形式向郭某作出承诺。但两张收据均未载明洗车店转让事宜。尔后,秦某了解到郭某洗车店手续不齐,便打消了承接该洗车店的想法,随即,向郭某索要先前支付的转让费5000元,而郭某因此事关门歇业了一周,加之双方年轻气盛,三言两语之后便恶言相向。一气之下,秦某将郭某诉至法院要求返还5000元转让费。

  经法庭查明事实后,郭某以秦某出具的2万元借条要求秦某还款,绝口不提洗车店转让事宜。双方僵持不下,怒目相向。后承办法官主动调查咨询相关知情人员后,向郭某多次做工作,晓之以理,令其本着一颗善良道义之心对待此事。后郭某述说到,他也是因生意不成,损失较大,一时气愤才这么做,谁让原告打了一份没有内容限制的借条呢?现经法官的劝说之后,自己也意识到了错误。后双方以返还3000元达成调解协议,自此,借条风波平息。

  “借条”风波在法律人眼中看似滑稽可笑了,孰不知现实生活中大多数人是不懂得这些文字的奥秘的。其失之毫厘,谬以千里的影响着实令人嗟叹。

  法律上,借条与欠条含义大不相同,给当事人带来的法律效果也是截然不同的。通俗而言,借条是借款人向借贷人借得金钱或物品而出具的凭证;欠条是债务人因经济往来向债权人出具的结算单据。二者看似仅一字之差,但涵义迥异。对此,每一位法官在承办此类案件时,都应与当事人阐明二者的差异,若有余力更应向社会普及相关法律知识,避免不必要的经济纠纷出现,切实发挥法律的社会效果。
来源:泾阳法院
责任编辑:师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