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4日原告张某男一纸诉状将被告祁某女起诉至兴平市人民法院,要求与被告离婚并抚养年幼的儿子。案子分到西吴法庭后,办案法官在仔细阅读案件材料后,针对原被告均为80后,并育有一个年仅两岁的幼子,两人之间并没有多大的矛盾,只是为了一些家务事话不投机,无端争吵,互不想让的分居状况,立即安排1月11日去被告家进行家访。
1月11日一大清早,西吴法庭一行三人驱车来到被告家的所在地兴平市某街道办事处,一路打听来到被告家中。被告外出打工不在家,其母亲在家,我们表明身份,其母亲热情的招呼我们坐在炉火旁,并给我们每个人倒上滚烫的茶水,当我们说明来意,其母亲不住的摸眼泪,告诉我们被告是家中的老大,前面已经有一次不幸福的婚姻,嫁给原告是被告的第二次婚姻,而原告是第一次走进婚姻,被告的父母也中意原告。近一年来两人闹得不好,做父母的心理很不是滋味,但因为是头生头长父母视为掌上明珠,惯的不听话了,现在原告提出离婚,其母亲很是不安,急切的要求我们做和好工作,并表示他们老两口愿意配合法院做被告的工作,不停的给我们添水,不停的给我们陪笑脸。唉,可怜天下父母心。走出被告家中继续送达应诉,但我们在车上就立即商量明天一定再做原告的家访。
第二天早上,天空下起了今年冬天的第一场雪,窗外白茫茫一片,打开窗户空气十分清新,来到办公室大家都在说下雪了,怎么办?去不去?考虑再三:走,找原告去。来到原告的家所在地兴平市某街道办事处,村民们都在家门口高兴的议论着这纷纷扬扬的瑞雪,走进原告家中,表明身份原告很惊讶我们的到来,原告的父母拉住我们的手不放,说:年轻人闹矛盾,你们给做做和好工作。看到原被告父母的态度,我们知道今天没白来,叫上原告一同驱车再次来到被告家中,被告在家,其父母见到我们非常高兴, 办案法官立即分头给原被告做工作,经过近两个小时的沟通,原被告终于双双露出了笑容。我们也在飘飘洒洒的雪花中踏上归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