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焦点新闻
咸阳市对市中院2015年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进行考核
作者:董晓飞  发布时间:2016-01-07 16:29:01 打印 字号: | |
  •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徐国健动员讲话
  • 刘仲屹副院长讲话
  • 会议现场
  • 检查资料
  1月7日,咸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考核组一行4人,在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徐国健带领下,对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年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进行考核。

  考核大会由咸阳中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刘仲屹主持,咸阳中院全体法官干警参加了会议。会上,市委宣传部副部长、考核组组长徐国健作了动员讲话。徐国健副部长在动员讲话中就什么是文明城市、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有哪些内容、文明城市测评数据如何采集、市民应具备哪些文明意识等知识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既是一次诙谐幽默的考核动员,又一次内容丰富的创文知识普及,赢得了全院干警的阵阵掌声。

  刘仲屹副院长就咸阳中院2015年创文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向考核组进行了汇报。2015年咸阳中院按照市创文办的总体部署,组织开展了全市司法为民先进事迹报告会、送法进校园、“垃圾不落地 咸阳更美丽”、文明交通劝导等活动,先后对400余名学生进行了法制教育,累计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近600余人次。在全省首家试点设立“家事合议庭”,集中审理家事纠纷案件; 创设“圆桌审判”方式,试点未成年人案件集中管辖制度;咸阳中院 “维护妇女儿童法庭”荣获“全国三八红旗集”荣誉称号,未成年人审判庭荣立集体三等功。

  随后,在考核组的统一组织下,随机抽取50名干警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相关知识进行了测试,并对各种资料进行了详细检查。考核组成员对咸阳中院在创文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所做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并就司法机关如何开展创文工作、如何更好的做好创文资料收集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建议。
来源: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董晓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