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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米外的光明
——旬邑县人民法院涉民生案件执行记
作者:马颖宏 马军  发布时间:2015-12-29 10:57:51 打印 字号: | |

题记

    他们,是奋战在法院一线的独特力量;

    他们,不惧艰险,只以捍卫司法权威和公信为己任;

    他们的队伍向太阳,以光热驱散阴霾,带来公平和正义的曙光。

    “喂,执行法官,我是杨二娃,门磊磊回来咧!”

    随着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响起,听筒里传来一串急促而焦灼的声音,及至些许颤抖。

    2015年12月21日,夜。

    在重度雾霾预警的笼罩下,这个寂静的小县城四处蔓延着沉重的气息。四周山丘上的积雪还没有融化,在朦胧的月光下散发着清冷的光,寒气蚀骨。

    旬邑法院执行局的一名法官正埋头整理近期刚刚执结的一批涉民生案件的卷宗,电话铃声响起时,他从高耸的卷宗里一惊,随即一阵欣喜席卷心头,来不及休息一下,他迅即着手安排起这次突击行动。

    四年前的十月八日,是杨二娃永生难忘的日子。那一天,他在骑自行车回家途中,在一个丁字路口与一辆无证无牌的农用三轮车相撞跌入深渠,随后被紧急送往县医院抢救,后又转往省城一所著名医院,住院治疗59天,花费8万余元。虽然救助也算及时,仍然没能留住他的右腿。命运仿佛跟他开了一个玩笑,在他本本分分的平凡人生的第四十四个年头,他成了一个肢体残疾的受害者。

    交警部门做出事故责任认定,肇事者门磊磊,系酒后驾驶,且违反道路交通安全规则,负全责。

    门磊磊在事故发生后对他不管不顾,连去医院看他一眼都没有,哪怕是说句道歉赔礼的话也好。无奈,他于次年3月向旬邑法院提起诉讼。

    经县法院开庭审理,判令被告门磊磊在裁判文书生效10日内,赔偿杨二娃医疗费、住院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各项费用共计11万元。

    门磊磊没有赔偿,反而远走他乡。

    杨二娃追索无门,只好再次到县法院立案,申请强制执行。

    再说门磊磊,在这四年里,他为了躲避执行,辗转在西安、甘肃、宁夏及其周边县城,连老家也不敢回。他一方面为当初酒后无证驾驶农用三轮车导致严重事故懊悔不已,另一方面,又没有勇气面对自己造成的严重后果和杨二娃,更没有经济能力赔偿法院判决给杨二娃的赔偿款,毕竟,让他一次赔偿11万元,对他来说是一笔不小的数目。

    他便四处躲避,抱着“躲一天是一天”的侥幸心理。

    今年12月20日,他收看天气预报时得知,重度雾霾将来袭他老家所在县城,于是,萌生出回家一趟的想法。

    他心想:如果是雾霾天气,法院的人应该不会出去执行案子。而且,相对于他村上所处的沟壑地形,雾霾天晚上行路困难,能见度最多只有十米开外,就算是法院人得知他回来了,也断不可能连夜冒险去找他的。

    然而,事实证明,他完完全全地想错了。

    自从四年前发生车祸,他外出躲避后,法院执行法官从来没有放弃过对他的查控,无论工作日还是节假日,只是苦无执行线索。

    这四年间,旬邑法院执行干警眼见杨二娃来法院手拄拐杖,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生活陷入困境,便不懈地关注着他,多次向当地政法委和职能部门专题汇报他的情况,将4.5万元的司法救助金送到他手上,解了他的“燃眉之急”。

    是夜,突击行动开始时已是夜里十点多钟。

    执行警车行驶的盘山公路,能见度只有十米开外。

    当执行法官克服重重困难来到门磊磊所在村时,杨二娃正拄着拐杖在村口等候,来到门磊磊家时,开门的正是他本人,看着突然来到的执行法官,他先是震惊、继而震撼,最终被彻底震慑。

    执行法官当即对他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并进行了法治教育,他放弃抵赖,一次性给付了这几年积攒的3.5万余元,对剩余的赔偿款,门磊磊与杨二娃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约定22日将案件款交予法院,门磊磊的亲属也对该款进行了担保。

    这起长达四年的执行难案得以顺利执结。

    时至午夜,明日太阳升起,雾霾终将散去,迎来的将是一片光明。

尾记

    “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活动开展以来,旬邑法院高举法律利剑,忠诚履行职责,集中执结涉民生案件8件,依法拘传、拘留执行“老赖”12人(案次),执结案件标的款 16 万元,切实地捍卫了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有力的树立和维护了司法权威,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来源:旬邑法院
责任编辑:师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