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咳……,这些钱虽然攒了好几年,被骗子骗去花完了,但只要这骗子受到了国家应有的惩罚,我也只能无奈接受了!”
12月23日,乾县法院刑庭的办案人员在审理一件诈骗案件过程中,一位被骗群众在签字领取法律文书时,无可奈何的说了一句对骗子即痛恨又无奈的感叹话语。
乾县阳洪镇一位60多岁的老者张某(化名),为了给自己在家待业的儿子尽快找到一份好工作,通过某些不知名的渠道认识了所谓“陕西省公安厅退休处长”强某(化名)。强某深知张某为儿找工作心切,便夸下海口帮其为儿找工作,并称需要相应为数不多的“打点”费用,为了让张某相信,强某在张某面前用各种手段及方法编造为其他人办好诸多类似事情的经历。在强某几番吹虚和忽悠下,张某并信以为真,于是从家中取出所谓为数不多的“打点”费数万元,信誓旦旦的交给强某。最后,时日已久,事情一直未见结果,张某才预料到上当受骗。后强某因涉嫌犯罪被依法判处,但被骗赃款已被强某挥霍殆尽,张某无奈发出了开头的那一幕。
近年来,随着经济活动的日益频繁,经济往来日趋多元化,掺杂在各种活动中的犯罪手段越来越隐蔽,往往披着光鲜合法的外衣,让许多受害者难以分辨真伪。我们在形形色色的诈骗行为面前保持清醒的头脑,以确保我们的合法收入不受非法侵害。每一起诈骗案件的背后,往往意味着被害人不是倾家荡产,就是在经济上大大损伤元气,一生积蓄毁于一旦,致使部分群众因此而致贫。且被害人大部分为中老年人,被骗后,容易引起家庭、社会其他矛盾,诈骗行为给我国金融秩序、社会、家庭造成了不可估量损失和危害。
其实对各类诈骗行为,只要进行反向思维便可识破,如果我们摒弃功利思想,无非分之念,不贪不义之财,哪怕别人提出的条件再优厚、再具诱惑性,也要慎重考虑,不给行骗者可乘之机,骗子的企图也就不可能轻易得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