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耄耋老人状告智障儿媳 永寿法官就地开庭审理
作者:胡雅丽 杨修仓  发布时间:2015-12-21 10:28:39 打印 字号: | |
  儿子因病亡故,儿媳改嫁,留下年仅三岁的孙子与自己相依为命,82岁的王西龙将儿媳告上了法庭,请求其承担孙子的抚养费。12月18日,永寿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在永寿县仪井镇陆贾村开庭审理了该起追索抚养费纠纷案。

  2009年,樊鸽与王西龙之子登记结婚,2011年生一男孩王轩。2014年,王西京之子病故,樊鸽回到娘家,后经人介绍与仪井镇陆贾村村民刘明结婚。王西龙听说此事后,分别前往樊鸽现在家中及其娘家追索孩子的抚养费,均无果,遂将儿媳诉至法院,要求其承担王轩的抚养费。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在前往被告家中送达时了解到,被告怀孕并生产在即,被告的现任丈夫刘明也有智力障碍,被告的公公说当时儿子结婚的时候给了被告娘家彩礼,里面就有孩子的抚养费。法官到被告娘家了解情况,得知被告母亲和妹妹也是智力障碍,被告父亲承认有彩礼和抚养费一说,但说自己没有钱,没办法给孩子抚养费。

  鉴于案件所涉及的法律关系及案件实际情况,合议庭决定追加被告父亲和被告公公为第三人,并发出了追加通知,通知原被告及第三人在被告生产满月后在其所在村组开庭审理案件。考虑到案件当事人的特殊情况,合议庭为当事人双方申请了法律援助,并在案件开庭当日邀请了村委会委员及部分村民代表参加了庭审。因为案件情况特殊,案件所涉及的当事人家境均非常困难,合议庭认为不能简单一判了之,庭审结束后,并未当庭宣判。(文中当事人均系化名)
来源:永寿法院
责任编辑:师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