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永寿法院法官在立案当日调和了一起离婚案件,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陈昭诉称,其与李艳婚初夫妻感情尚可,可随着时间的推移,双方经常吵架,尤其是在外面李艳不给我面子,已影响到夫妻感情,故起诉要求离婚。李艳应诉坚决不同意离婚。见于此,法官结合本案实际情况,耐心做双方的工作。先从李艳着手,对男人来说面子最重要,他是家里的顶梁柱。会给丈夫留面子的女人,才是有智慧的女人。为男人留面子其实并不会有损你的形象,回到家该怎么批评还怎么批评。李艳谈及自己是急脾气,有时候自己控制不住自己,竟是为一些琐事吵闹,其实也没什么大的矛盾。在一旁沉默许久的陈昭也说,其实双方也没有什么大的矛盾,就是说话方式欠妥。鉴于此,双方和好笔录已经做好,一桩面临破裂的婚姻得以挽回。
法官寄语:我们不能做嘴巴上的巨人,行动上的矮子。没有一辈子从不吵架的夫妻,要切记的是床头吵嘴床尾和,夫妻没有隔夜的仇。唯有此,才能牵手到老、相约白头、恩爱一生。(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