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长武法院成功执行一起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强制扣划杨某银行存款30000元用于赔偿冯某医疗等费用。
2014年11月10日7时许,杨某驾驶陕Dxxx10号东风牌重型自卸货车沿长武县冉相公路自南向北行驶至肇事点,因未保持安全车距,在超车过程中,致己车右侧部与同方向行驶的冯某骑行的两轮电动车相挂擦,造成冯某受伤。案件经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杨某于2015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赔偿冯某医疗等费用60000元。但杨某到期未履行调解协议。案件到执行阶段后,法院给其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杨某以没钱拒绝履行调解义务,并称等其何时有钱再慢慢履行义务。。
案件在执行过程中,法院经过查询杨某银行账户有存款,法院依法冻结并扣划杨某银行账户存款60000元,并及时给付冯某。冯某拿到执行款后,对法院执行人员表示感谢案件,并称有了这些钱就可以再继续治疗并给他人还债。法院扣划扣划存款也是对杨某不履行调解义务的一次惩戒,案件得以全部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