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上午,焦家属捧着一面“情系百姓锄强扶弱、剑胆琴心救困济危”的锦旗,来到兴平法院执行二庭,感谢法官们不辞辛苦、秉公执法,表达对法官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的敬意
2013年4月15日,许某驾车沿丈八路由西向东行驶时,在电子西街丁字路口与骑自行车由南向北的焦某相撞,造成焦某严重受伤,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雁塔大队认定许某负主要责任,判决赔偿焦某各类损失共计174901元,判决生效后,委托兴平法院执行。许某拒避而不见,还将自己的车辆过户给别人,工资卡换成同事姓名。执行二庭法官多次奔走西安,向其单位发出司法建议,通过家人做工作,先后经过几个月的努力,摄于法律威严,许某最终履行了赔偿义务。
这面小小的锦旗,饱含兴平法院执行二庭法官们为了公平正义而废寝忘食的情景,人民群众对法官们工作的肯定,则是法官们最好的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