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专业的拍卖公司,将1.8T的车误当2.0T拍卖,购买者发现后起诉法院,11月26日,渭城区人民法院判决撤销该买卖合同,被告拍卖公司退回原告孙某购车款181000元及佣金9050元和30000元过户保证金。
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7月被告拍卖一批车辆,原告以181000元的价款拍卖了车牌号为陕Dxxxx号标记为2.0T的帕萨特小轿车一辆,原告第二天支付给被告购车款181000元、佣金9050元、过户保证金30000元。原告过户时发现该车实际排量为1.8T,遂要求解除与被告的合同,退回全部费用。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在拍卖活动中应查验清楚车辆的配置给买受人以明确的告知,但在本案中误将1.8T的车辆当作2.0T进行拍卖,导致原告签订合同时存在重大误解,现原告方要求撤销该拍卖合同,法院依法应予以支持。合同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予返还,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