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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阳法院:一入毒门深似海 一婚再婚终难成
作者:刘晓红  发布时间:2015-12-01 14:47:56 打印 字号: | |
  毒品,一颗糖衣炸弹,它会在你最幸福的时候,将你一步步推入深渊。近日,泾阳县云阳法庭审结了一起别样的退婚索财纠纷,之所以别样,是因为退婚不是毁于感情,而是毁于毒品。

  原告杨某与被告刘某在2015年初经人介绍相识,随后在深入交往中产生感情,并逐步走向谈婚论嫁的阶段。虽然两人相识不到半年,刘某也离过一次婚,但二人感情甚好,双方父母也都极其欢喜,很快就筹办了订婚仪式。订婚后,刘某在杨某家做客,一次深夜杨某父母无意间看到刘某躲在黑暗的墙角处吸食大烟,浑浑噩噩。那时,宛如晴天霹雳,把杨某一家从幸福中惊醒。此后,杨某一家了解到刘某第一场婚姻就是因为刘某抽大烟而告终的,可是沉入毒品的刘某就像沉沦在大海深处的浮游,已然不可自拔。无奈,杨某含泪提出解除婚约,返还彩礼。

  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在详细了解案件事实之后,耐心给被告做工作,劝诫她毒品不可再吸,要珍惜即将到来的幸福婚姻。无奈刘某矢口否认这些事实,称原告杨某是骗子,自己完全没有沾过毒品,悔婚只是杨某为了拿回彩礼、三金及其他物品而已,但这言之凿凿的辩驳却掩饰不了她正值青春却憔悴消瘦的面容,更掩饰不了公安机关关于涉毒人员的在册记录。最终几经调解未果,只得开庭审判,判决被告刘某返还彩礼,其他物品因原告杨某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依法驳回。一场即将来临的幸福就此破灭了。

  案件止于此,而我们却心情沉重。毒品毁了多少幸福美满,毁了多少身强体健。早在清末民国初,孙中山先生就说过“鸦片流毒中国,垂及百年,推其为祸之列,小足以破业损身,大足以亡国灭种。”而今,虽然党中央禁毒之力日益加大,但是社会的毒品泛滥之气仍在弥漫。毒品毒的是生命,赌的却是家庭幸福。

法官寄语:

  法律能够惩治毒品犯罪,却不能约束个体的吸毒行为;司法可以衡量社会的公平正义,却不能够评判个人的道德品行。当我们落入毒品的圈套时,世界是灰色的;当我们摆脱毒品的诱惑时,世界是绿色的,充满希望。愿每个人都能够远离毒品,远离苦海,迎来幸福。
来源:泾阳法院
责任编辑:师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