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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中院深入贯彻学习全国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推进会精神
作者:杨向勃  发布时间:2015-12-01 09:26:44 打印 字号: | |
  • 刘仲屹副院长传达全国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推进会精神
  • 专题会议现场
  11月30日,咸阳中院刘仲屹副院长组织立案庭、信访办、信息办等部门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推进会精神,研究部署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的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

  会上,刘仲屹副院长传达了全国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推进会精神,组织学习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和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的讲话。随后,围绕李国庆院长关于诉前调解如何开展、服务场所如何改善等“十个如何”的要求进行了热烈讨论,各部门负责人结合自身实际提出了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的目标、设想和建议。

  刘仲屹副院长指出,目前全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设施不断改善,服务功能逐步规范,信访机制也日趋健全,基本具备诉讼引导、立案审查、诉前调解、法律援助、查询咨询、判后释疑、信访接待等多项功能,建立了诉前纠纷解决、服务信息公开等工作机制,开通了12368诉讼服务热线,配备了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实现了网上预约立案, 为群众提供了“一站式”、全方位、高效便民的诉讼服务,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正视存在的问题和矛盾。立案登记制施行后,案件数量激增,立案庭的工作量大量增加,案多人少的矛盾比较突出,骨干力量相对薄弱,导致诉讼服务中心功能发挥不够完善。

  刘仲屹副院长强调,一是要充分认识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推进会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目前我院在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尽快制定推动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的一年和五年规划。二是要努力克服、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进一步改善诉讼服务模式,创新诉讼服务举措,提高司法为民水平。三是要把创新精神贯穿于诉讼服务建设的全过程,不断提升诉讼服务信息化水平,切实抓好诉讼服务网建设,进一步完善案件信息数据库。四是要继续完善诉讼引导、诉前调解、法律援助等功能,实行来信立案、电话立案、网上预约立案等多种便民措施,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
来源:咸阳中院
责任编辑:师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