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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平法院:马嵬80后偷进职工宿舍 两次遭遇销赃“难”
作者:黄磊  发布时间:2015-11-20 10:25:33 打印 字号: | |
  嫌钱得挣太慢、太少、太苦,马嵬一80后男子便绞尽脑汁想出了一条挣钱的“捷径”!

  所谓的“捷径”就是趁人不注意之时,溜进职工宿舍,盗窃他人财物。由于第一次得手后觉得还不错,便又一次溜进职工宿舍……

  然而,正常人都明白这哪儿是挣钱的捷径,分明就是一条走向监狱的“捷径”!

  近日,兴平市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了一起系列盗窃案,被告人张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

  5月4日,马嵬80后张某嫌挣钱太慢、太少、太苦,于是便趁人不注意,溜进了兴平市道南家属院陕西化建公司单身楼。见四下无人,张某便撬开房门进入一职工宿舍内,盗走宿舍内的天蓝色自行车一辆、黑色联想牌笔记本电脑一台、黑色索尼牌平板电脑一台、黑红色电脑包一个和蓝色中兴牌手机一部。

  得手后,张某慌忙离开宿舍,将装有笔记本电脑和平板电脑的电脑包带到了兴平市南十字某通讯营业部,准备销赃。不料,营业员多了个心眼,向张某索要起购买发票。张某见销赃不成,便以150元的价格将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及电脑包抵押给营业员,谎称自己不停回家拿发票。张某拿到150元后落荒而逃。

  随后,惊魂未定的张某来到兴礼路北门村坡上护城河附近,将偷来中兴手机仍在了河里,而偷来的自行车此时也不知丢在何处?

  7月9日凌晨,张某又窜入兴化集团公司厂区职工宿舍,趁备马某熟睡之际,悄悄推开房门,盗走了放在该宿舍桌子上的魅族手机一部。之后,张某将手机先后带到兴平市多家通讯营业部进行解锁。不料,手机已被马某实施了远程操控,进而拍下了解锁时画面及张某的头像。

  因手机解锁失败,张某又将手机带至兴平市县门西街某手机维修部进行解锁。不料,这回手机店老板又向张某索要起手机购买发票,于是张某便和上次一样谎称回家拿发票,之后将偷来的魅族手机和自己的一部需要维修手机抵押给维修部,然后向从维修部拿了走了一部酷派手机和370元。

  7月23日,张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兴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经审理查明,犯罪嫌疑张某,男,兴平市马嵬镇人。审理中,犯罪嫌疑人张某对检查机关指控的罪名和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表示认罪,请求从轻判处。

  破案后,咸阳市公安局秦岭分局先后追回被盗的联想笔记本电脑一台、平板电脑一台、笔记本电脑包一个,魅族手机一部,并及时发还给了受害人。经兴平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盗物品总价值5797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其犯盗窃罪的事实和罪名成立。被告人张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等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张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
来源:兴平法院
责任编辑:师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