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早上,一阵阵急促的警笛声打破了永乐法庭往日的肃穆。在法庭大门前的几名叫嚣的社会青年被押上了警车。
原告张某和被告武某1996年经人介绍认识,并于同年8月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儿一女。由于性格不合,两人经常因琐事争吵不休,2013年8月,被告武某因刑事案件入狱,出狱后,夫妻关系并未得到改善,甚至经常大打出手,矛盾进一步加深。无奈,原告张某起诉至法院离婚。因担心自己的人身安全,原告张某找来一帮社会青年“保护”自己,于是便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由于张某和武某的情绪非常激动,法官也感觉到两人这次没有和好的可能,于是开门见山就问两人对孩子抚养及财产分割的想法。原告张某表示必须自己抚养两个孩子,被告每月支付600元抚养费直至孩子独立生活,三渠镇街道的一处房产也应归自己所有。
武某一听张某要三渠街道的房子,情绪突然非常激动,并表示坚决不同意离婚,称如果调解离婚,自己愿意抚养女儿,三渠街道的房子也是父母建造的,有证人可以证明。看着两人态度强硬,办案法官耐心的劝导二人,希望他们能心平气和的解决问题而不是争吵。
最终,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两人就子女抚养以及抚养费用达成一致意见。关于房产问题,原告另案起诉。就这样,一对剑拔弩张的夫妻,在法官的调解下和平分手,避免了矛盾的进一步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