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不到三年,丈夫离家出走,两年多毫无音讯,住房被债权人申请执行,无奈只有回娘家。11月6日,渭城区法院判决支持罗红离婚请求。
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11月,罗红与党军登记结婚。2012年2月,党军外出至今未归,下落不明。2012年间,党军所有的房产被人民法院执行抵债。无奈,罗红娘家。2014年4月罗红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法院审理期间,向党军发出公告,公告向其送达应诉通知书、民事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公告至今,党军未与本院联系。
法院审理认为:党军2012年2月外出,至今下落不明。期间党军住所的房产被人民法院执行抵债。罗红失去了家最基本的住所。罗红与党军夫妻感情彻底破裂。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