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借盐为名进入邻居家中实施盗窃,两小偷伏法。10月29日,渭城区人民法院分别判决被告人崔海、胡彬彬犯盗窃罪,处拘役四个月,罚金4000元。
崔海、胡彬彬曾因犯盗窃罪于被人民法院判处聚拘役,二人均于2015年5月刑满释放。出狱后,崔海因经济紧张向邻居张小红借钱,张小红见崔海可怜便借给其100元,借钱时崔海发现张小红的财物搁置在卧室梳妆台抽屉内。
6月15日上午11时左右,崔海、胡彬彬商量后,决定去崔海的邻居张小红家找机会盗窃。随后,二人来到张小红家中告诉张小红需要借盐,胡彬彬假装跟张小红去厨房取盐,崔海趁机进入卧室实施盗窃,期间胡彬彬以各种理由拖延时间,崔海成功盗窃2000元后二人顺利离开。
另查明,2015年6月27日被告人崔海、胡彬彬因吸毒被行政处罚,决定行政拘留十五日。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崔海、胡彬彬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盗窃他人现金20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侵犯了公民财产的所有权,已触犯刑法,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崔海、胡彬彬均有前科劣迹,依法应予严惩。被告人崔海、胡彬彬能够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本次盗窃的犯罪事实,当庭认罪,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做出上述判决。(文中姓名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