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普普通通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事实清楚,争议标的不大,但在庭前经法官多次调解,双方各持己见,调解无效。
2015年8月28日,该院受理了原告姜某军诉被告陈峰买卖合同纠纷案。
原告诉称:从2014年10月19日开始,被告在自己经营的轮胎修理部多次购买车辆轮胎,共欠轮胎款 25000元,自己多次向被告索要,被告蛮不讲理,无理取闹,不偿还。请求民法院依法判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2015年11月5日,淳化法院通过庭审直播方式进行了开庭审理。在审判活动进行不到20分钟,被告碍于面子,嫌庭审直播太丢人,主动要求和解。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主动达成了还款协议。(文中人物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