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再婚,将与前妻的儿子交给爷爷奶奶照顾,母得知后起诉法院要求改变抚养关系获支持。11月4日,渭城区人民法院判决支持了原告诉讼请求,并判决自判决书生效之日起,被告承担孩子抚养费500元,至孩子18周岁止。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2年12月7日,原告王某与被告杨某因感情不和,经法院调解离婚。婚生子杨小小(一周岁)由杨某抚养,离婚后杨某与儿子杨小小和父母共同生活。2014年5月,杨某再婚后,与再婚妻子搬出单独居住,把儿子留给爷爷奶奶照顾。王某得知后向法院起诉,要求改变抚养关系,由自己照顾年幼儿子的生活。
法院审理认为,孩子杨小小年龄尚小,现杨某已再婚,不能自己照顾儿子的生活,而王某有稳定收入,孩子由母亲王某抚养,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