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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阳法院:无奈诉请离婚 继续照顾离异瘫夫
作者:张高峰 张默涵  发布时间:2015-11-03 09:19:14 打印 字号: | |
  10月22日,泾阳法院泾河法庭调解了一起特殊的离婚案件。因被告李某不方便到庭,为了方便当事人参加诉讼,张高峰庭长与书记员前往原、被告家中。虽然成功调解结案,但所有人都为此心情沉重。

  原告黄某与被告李某于2005年结婚,婚后好事成双,育有一子一女,生活幸福。然而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2011年丈夫李某出外打工不幸受伤,后经治疗无果一直瘫痪在床。幸得妻子黄某多年来悉心照料。几年来,黄某一边要赚钱,一边要照顾被告和两个年幼孩子的生活,一个女子独自撑起这个家。为了能够更好地照顾家庭,黄某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就想着招婿入赘,以减轻生活的负担。同时黄某也做出承诺,即便离婚后再组家庭,也会照顾李某终老。

  泾河法庭接到案件后,来到原、被告的家中具体了解案情。经谈话,被告李某感慨,自己也确实能体谅妻子的辛苦与难处,他也愿意离婚,只是想着自己现在无法自理生活,也无经济收入来源,离婚后尚需要原告的扶养照顾。法官见此表示“对于这些年黄某对你的照顾,相信你也知道你的妻子是一个重情义的人。只是现在生活难,为了孩子为了家庭生计,实在是不得已才想了这样的方法,即便离婚,她也承诺会一直照顾你。你们二人本身也有感情在,能够互相体谅对方,法院虽然秉持着离婚案件调和不调离原则,但既然你二人都同意离婚,其他问题也无纠纷,法院也尊重你们当事人的意愿。你也放心,你的妻子经法院的调解做出的承诺,那就具有法律效力,从情理法理上讲她一定履行。”最后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二人离婚,孩子由原告照顾,并且原告对被告进行扶养照顾,直至终老。离开时,张庭长想着被告的情况,特意将自己的电话留给被告,并告知,如有需要可以打电话向她向法院寻求帮助。

  俗话说,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虽然这桩婚姻以调离结局,但不幸的家庭各有所难,都是因生活而不得已,才走到这一步。希望以后他们能继续体谅彼此,生活会好起来。
来源:泾阳法院
责任编辑:师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