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能够解决被害人女儿上学难问题为理由,多次骗取被害人财物后隐匿。10月22日,渭城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孟江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2015年5月份孟江与马红在咸阳市某建材市场上班闲聊时,了解到马红女儿上学难的事情。孟江听后对马红谎称说其叔叔在教育局上班,可以帮忙办理。
随后的两个月内,孟江以给叔叔及教育局领导送礼,修改马红女儿学籍档案、给车加油等理由,先后7次骗取被害人马红13800元。随后采取推进搪塞、拒接电话、拒回短信及更换电话卡等手段隐匿躲避被害人马红。
8月渭城区公安机关将其抓获。同年9月,被告人孟江的近亲属代为赔偿被害人损失13800元,取得了被害人马红的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孟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被害人马红138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侵犯了公民财产的所有权,已触犯刑法,构成诈骗罪。遂做出上述判决。(文中姓名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