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下午7:35,周六雨夜,秦都法院执行二庭执行一起离婚案件。
案情:申请执行人张文是一起离婚案件的被告,被执行人姜严与张文2013年4月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孩子,双方因琐事经常发生争吵,夫妻感情破裂。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同意离婚,由姜严一次性支付张文人民币13000元。约定期限届满后,姜严未履行义务,女方张文申请法院执行。
执行纪实:执行法官阅卷后,发现申请标的只有13000元,双方曾经是夫妻,应该不难解决,先打个电话联系以下,可查阅申请书,既没有姜严的住址、工作单位等信息,也没有联系电话。执行法官经询问女方张文后得知,主动联系对方,接电话的姜严很不耐烦说:“我现在没时间,下周也没时间,再下周到法院来…”便挂掉电话。
临近年底结案,法官着急便第二次打电话,姜严说:“我现在没时间,对方要着急,那就下午吧”。
“大概几点过来”,“说不准”,姜严挂掉电话,再打过去,关机了。
法官只好通知张文,可临近下班,仍不见姜严。第三次打电话“姜严,你好!什么时候到?现在已经快下班了,张文等了一个下午”。
“说不准,我有时间再过去,今天来不了,明天早上吧”。
“你说个时间,不能让张文白等。”
“说不准,看我的时间吧。”
“你在上班吗?”
“你以为我闲着呢!要着急,就让张文自己来取,你再不要打电话了,影响我心情。”
“张文已经申请法院执行,你应该将案件款交到法院来”。
“我周六、周日有时间,去之前给你打电话”。
周六下午2点半左右,执行二庭办公室电话铃响起,果然是姜严,看来他还算有诚意,“我下午六点之前到法院,你让张文等着,我可不愿等她,我快到法院给你打电话”。
下午四点半左右,电话来了,“我40分钟至一小时左右到法院,张文到了没?”
“她半小时内到”。
五点半左右,姜严电话来了,“我已经到法院门口,你带着张文下来取钱。”
“我们都在办公室等着,你上三楼来,还要履行一些手续,签收法律文书。”
“你把材料带下来,我签字。”
当法官到门口后,发现没人。通电话才知道姜严在该院陈杨寨法庭。法官便告知法院地址,姜严冷冷地说:“过十分钟你带张文在法院门口等,我不进去了。”
“你最好上办公室来,外面下雨,不方便。”
“你们还要钱不…。”
法官看着张文期待的眼神,什么都没说…,
过了10分钟,大家一起出去,在路边停靠着一辆小轿车,经张文辨认正是姜严。他拿着一沓钱从车窗玻璃缝隙塞出来,张文接过钱清点后,法官打开车门,让他签字……
这时,淅淅沥沥的小雨,仍飘洒着,华灯初上,街道上拥挤的汽车,在雨水的映衬下泛着白光,今天是周六,忙了一天,该回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