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秋日高照,秋风习习,“秋老虎”的余威还没有彻底散去。
早7点:旬邑法院太村法庭的干警们早早起床了,值班人员在打扫楼内外卫生,法警兼“临时炊事员”给同志们准备早餐,其他干警在准备当天开庭事宜。
早8点20分:干警们匆匆吃过早餐,原告房某某诉被告罗某某、代某某、中国人寿财险遵义市中心支公司、张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的原告就来到法庭,该案定于当天上午9点开庭审理,但保险公司的代理律师电话称正在往法庭赶,下午3点才能到达,法庭遂告知其他当事人等候电话通知。庭长决定利用上午空闲送达传票,干警们驱车前往郑家马坊、太村琅琊洼、罗家、刘家和店头进行送达。在刘家村,一劳务合同纠纷案的被告正在采摘苹果,白天没时间,法官遂让其当天忙完农活后再来法庭。
中午2点30分:法庭干警回的法庭,在街道小饭馆凑合吃了饭。3点回到法庭,交通事故案的保险公司的代理律师已到庭,法官遂通知其他各方当事人到庭,由于该案被告之一的摩托车驾驶人也已受伤,其打算通过诉讼维护权益,两个受害者的赔偿涉及交强险赔款的分配,法官遂组织双方达成调解意向,待次日摩托车驾驶人起诉后再签订调解协议,他们离开时已是晚上7点。
晚上20点:法官干警们正准备吃晚饭,刘家村的当事人来到法庭,法官电话通知杨坪村的原告前来进行调解,经过法官一个小时的努力,双方终于达成协议。这时法官干警的晚饭变成了每人一碗泡面的夜宵。夜宵后,法官还不能休息,开始起草当天的调解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