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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平法院:“农民工”
作者:黄国田  发布时间:2015-10-19 10:40:14 打印 字号: | |

农民是汝姓,工人是汝名。

 两苦加一苦,唯余讨薪难!

 法律帮助汝,法官手持剑。

 天经地义事,劳动得报酬。

 规劝老赖客,为富积德先。

 中国有大梦,两个一百年。

 

 山花烂漫时,当家农民工!

来源:兴平法院
责任编辑:师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