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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城法院:恶意透支信用卡 获刑退赔又罚款
作者:王敏 任静涛  发布时间:2015-10-10 16:50:31 打印 字号: | |
  信用卡的流行方便了我们的生活,但是很多人对透支信用卡的行为却缺少正确的认识。近日,渭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信用卡诈骗案,判决被告人李莹莹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0元。

  2012年3月,李莹莹向某银行申请了一张透支额度150000元白金信用卡。信用卡方便了李莹莹生活,而她也一直按时还款。直到2014年12月,由于生意不景气,李莹莹共计透支196948.04元无法归还。

  2015年2月起银行先后通过电话、信函及上门寻找等方式向李莹莹催收,李莹莹不但不还款还改变联系方式逃避催收。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莹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规定期限透支,数额巨大,并且经发卡银行多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属恶意透支。遂做出上述判决。

  【法律快递】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来源:渭城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董晓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