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循规蹈矩”被认为是缺乏创新性和灵活性的代名词,我们也常把这样的人叫做“死脑筋”、“一根筋”而加以取笑,然而真的如此吗?近日,我庭办理了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恰恰说明了在生活中,尤其是经济往来中循规蹈矩的重要性。
干上包工头没几年的李某得知兴平市西吴街道办事处正在进行省上的大项目“纺织工业园区”建设,顿觉商机无限,遂至此处承揽民房的拆迁和重建工程。但初来乍到的李某人地两生,急需找到一个得力的助手,几经物色选定了在手下的干活的卞某,卞某性格开朗,善于交际,加之其又是被拆迁村庄的村民,对周围环境可谓了如指掌,于是李某将众多的事务性工作交给卞某办理。卞某认为自己深受老板器重,更加卖力奔走,很快成为了李某的左膀右臂。然而朴实的卞某忽略了最重要的一点,他对他的老板一无所知,双方也仅停留在口头上的约定,没有书面合同的约束,李某所谓的工程队也只是有活干就在附近人力市场上临时雇佣来的数名农民工,没有工开就各自另谋出路的“游击队”。但遗憾的是,卞某并没有及时意识到这一点,相反,卞某以极大的工作热情报答李某的知遇之恩,大到工程款核算、雇佣农民工,小到租用设备机械都由卞某一手操办。
2014年8月的某日,一切如旧,李某打来电话,要求卞某租用数套脚手架运往新开工的工地,卞某也未多想便在田某处租得脚手架,双方约定价款后,卞某大笔一挥将自己的大名签在了租赁合同上。该来的,终究会来的……,原来,看中本地拆迁重建工作的包工头并不止李某一人,为数众多的工程队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在此,其中不乏有恶意压价者,李某因急于揽到工程,多次低价承揽工程,又因缺乏相关经验,终因经营不善而入不敷出。无奈之下,李某清偿了大多数款项后,最终选择“跑路”,面对人间蒸发的李某,卞某起初并未发觉异常,直到被田某等人上门索要欠款,卞某才如梦方醒,虽然卞某极力解释,但众人哪肯相信卞某的说辞,认定了既然卞某在合同上、票据上签字,那么就应该承担还款责任。可怜的卞某只得自掏腰包解决了部分欠款,但仍显杯水车薪。最终,卞某被自己的大意推上了被告席。该案法官多次走访调查,耐心调解,田某等人终对卞某表示谅解,愿意暂且撤诉,留时间给卞某想办法解决。
从卞某的遭遇中,我们不难发现,市场经济中的每个参与者都有自己扮演的角色,这些角色也各有其 “本份”,坚守好“本份”即是对工作的负责,也是对自己的保护。假如卞某能够循规蹈矩,弄清签字是老板的“本份”、没有得到明确授权的时候,签字不是自己的 “本份”,那也不至于被田某讨要欠款。假如卞某循规蹈矩,提前与李某就相关事项做出书面约定,或居间、或雇佣,其也不至于成为被告。当然,很多事情容不得假设,但假设的意义在于能让我们得到经验教训,不再走弯路。所以笔者想说,在市场经济中,还是循规蹈矩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