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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城法院:司法的勇气和代价
作者:王亚秦  发布时间:2015-09-21 16:21:41 打印 字号: | |
  注:当得知湖北省十堰市中院四名法官在法院被当事人用刀捅伤事件的发生,我的眼前立刻浮现初2006年初发生在甘肃省民乐县法院发生的当事人冲进法院会议室引爆炸药,当场炸死现场法官5人,重伤5人,17人受伤的骇人听闻事件。近十年过去了,公然持刀伤害法官的事情还在发生。同样作为一名法官,我想,在一起起公然伤害法官事件的背后,对中国法治而言,受损伤的又是哪?

  我至今仍清楚记得个那一天,2006年1月6日晚上11时许,一本过期的杂志看得我昏昏欲睡时,在书房上网的丈夫推开卧室的门伸进脑袋对我讲,甘肃省民乐县法院正在开会的会议室被当事人用炸药炸了,已死五人,另有十多人受伤。我听后立刻跳下床,光着脚跑到电脑前。其实,他已将这则新闻几乎一字不漏的告诉了我,我知道跑到电脑前的只不过是想再一次印证这则消息的真实性。再次看过这则消息时我已经睡意全无,将那则只有几十字的新闻报导反复看了十几遍,然后睁着眼静静躺在床上,我想起了很多。

  首先我将手中尚未审结的案件一一作了排列,然后一一分析每个案件的矛盾集中点,再分析这种矛盾对案件当事人思想的冲击有多大?他们可能承受的败诉的压力有多大?虽然最后我分析的结论是;我的这些案件中可能发生像甘肃那个基层法院的爆炸情况几乎不存在,因为我的案件大都是经济纠纷,当事人是单位的居多。但是前两天院内调整案件时还新分给我离婚案,我还没来得及安排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起诉状未送,被告应当还不知道他妻子已向法院提出离婚,那么至少现在他还没有对法院产生仇恨心理吧!离婚案件是最容易出事的。我这么想着,心里便又烦躁起来。

  我又开始想我以前在办案中发生的一件事。那是1999年7月,我分到刑庭不久,审理了一对妯娌间的故意伤害案,弟媳妇将嫂子用刀刺成重伤。在刑事案件开庭前,民事部分经我多次调解双方基本达成协议,但就在履行协议的前一天,其嫂来法院讲,还有300元的医疗费她最初没找到,现在找到了,就拿到法院要求被告人将这300元一并给她赔偿。我想她的要求也算合理,当天下午就给被告人的丈夫打电话,说明原因后,让其在原来调解的基础上加300元,对方在电话那边支支唔唔,说是钱不好找之类的话,我就没多在意。只想着这个案件民事部分调解协议很快就可履行,那么刑事部分很快就可开庭审理。但就在第二天下午上班前一个小时,我的BB机响了一阵又一阵,我一看是庭上的电话,就立刻回了电话,电话那边老庭长焦急地告诉我说,我案子中的一个当事人在楼道喝了毒药,已被送入医院,让我过去看看,并让我尽快回法院向党组汇报案件情况。我风急火燎地赶到医院,见庭上的另外两个同志在急救室外,喝药者正在抢救。“要不是老王中午没回家,这个人今天就死在法院了。”在一旁的小李告诉我,“这人是谁?”我有些恍惚地问,因为我想不出我的哪个案件的当事人会做出这样的事,会不会是老王弄错了?“就是某某,他妻子用刀刺了他嫂那个案件。”老王一口报出了这人的名子,“可这个案子的民事部分下午就要履行。”我喃喃地解释,声音只有我自己能听见。

  那天下午,是那一年最热最长的一年下午,我们先是等到那个人从急救室出来,然后又守在病房直到他夜里凌晨3时清醒,在确信他已脱离生命危险后,第二天早上九时,我离开医院,回到法院,将案件情况向院领导作了汇报。“你是没有什么明显过错的。”院长听完我汇报后说了一句。后来的两天我几乎都在医院,等着喝药者家属的到来。在那场事故中,法院花费了2000元,当年我的先进和评奖资格被取消,但我一点都不后悔,毕竟一个生命没有因为我的过失而消失。但在此后很长的时间里,我心里所承受的恐惧一直都未曾消失,我第一次感到法官职业这幅担子的沉重,几乎压得我有些喘不过气来。

  还有一次,我审理一个故意伤害案,案件上诉后中院维持,因为该案在侦查中,公安机关曾扣留了被告1500元,并随案移送过来。在审理环节,被害人就十多次想要领回这笔钱,但顾及判决没生效恐生不必要的麻烦,就一直没给,但我答应等判决生效后就给他。所以后来这个案件二审终结后,被害人就来向我要这笔钱,我也就给了他。但我万没想到,我这一再平常不过的行为,给自己后来的近两个月几乎带来一场灾难。被告人的儿子很快来法院也要这1500元,并说这钱是他交到公安机关给他父亲交的取保候审保证金,法院判决他父亲应当向被害人进行赔偿,那就说明这个案子与他无关,钱应当退给他。我一看票据,的确写的是被告人儿子的名子,只是注明代被告交。我一再向他解释,判决已生效,他父亲本应向被害人赔偿5000多元,这1500元在执行环节会扣除的,我将被害人收款的条子给了他一份,但他根本不听,说他与他父亲分开过,是两家人,他父亲的事与他无关,他现在不想代其父交款,要求向他退还该款。与其他对办案人有意见的当事人不同,他不找院长,也不上访,每天都来法院,蹲在我的办公室门口,我们庭所有的人都与他谈过心,只要庭长办公室没有别的人,他就进去,无休至吵闹。那段日子,那张面孔就像一个恶魔扰乱我的心,他像一条长长的毒蛇想要一点一点吞没我,我甚至想咒他早些死亡。每个早晨,上班都成了我最怕的事,那段日子,我时常莫名其妙想哭,若不是当时儿子年幼,我真想从这个城里逃走,越远越好,永不回来。我整夜地睡不着,精神严重衰弱。终于在当年深冬季节,我专程到了这个人的村子,我在村长那了解这个人的家庭情况,当我得知这个人一年前意外丧子,因其父的事被害人将其家砸了,事情都没处理,法院只审理其父伤害被害人的案子,并未处理他家的财产损失,所以一直在法院吵闹。“他什么事都不做,专门找法院的事”,这是村长在我走时向我说的一句话。就在回到庭上后的第二天早上,我没有告诉庭长,在当年月工资不到700元的情况下,我从家里拿了1500元给了那个人。我当时很平静,那个人接受钱时的眼神也明明白白告诉我,他知道这钱是法院给他的,他是那么坦然的、带着胜利的神情走了。事后我将一切情况告诉了庭长,庭长沉默了一会,又重复他多次在这个问题上的态度“我真不知我们到底错在哪里?我们没有给他退钱的任何理由。”他不知道,我也不知道,我当年不知道,直到现在,我仍不知道。

  “你还没睡?”丈夫推开门并按开灯,“还想那事?要不你辞职到工地给我们当记帐员,工资是你现在的二倍多,而且几乎不操心。”每次当我为工作上的事烦恼时,他总是这句话,他在削弱我职业的意志,总认为我不该为工作付出太多顾及家里和他太少,我用被子蒙上头,让他快回电脑房。这个时候我最不愿与他谈工作的话题,因为只有我最清楚,十多年来的法官生涯,法律早已溶解在我的血液里,我已无法改变自己,即使做记帐员这份工作能让我永远有游山玩水的轻松。这样想着,我心里好受了一些,我不再想过去发生的那些不愉快,只是到了后半夜,我头痛地历害,昏头昏脑地睡着了。

  第二天是星期六,我的耳朵似乎一直能听到甘肃那个法院会议室爆炸的那声巨响,甚至我都能想像到那一具具血肉模糊的身躯和家属得知死讯后死去活来的哭喊声。他们是为谁而死?他们因何会这样死?对他们的死,我们除了因为亲情、友情、同志情的凭吊,我们还能给他们以什么名义的怀念?这些问题一直在我的脑海中反复显现。

  星期天,我的邮箱中收到一位法院的朋友的邮件,在邮件中他告诉我,星期五他们法院因为一起执行案件,当事人及其家属十多人将他们院长和执行局长堵截在办公室,不能外出达十多小时,他忙于此事直到当天凌晨。

  这些事情也许都是巧合,但我想在全国法院,尤其是广大的基层法院,每天发生的这类事件究竟有多少?我们这些赤手空拳的法官们每天要多少次地面对这样的险境?有法官在中国法院网论坛中发表的《司法的勇气》一文中所写:“我们法官每天都在处理着大量的各类纠纷和矛盾,在崇高和卑下里,我们不断进行着选择,总有一种神圣的力量在告诉我们,养家糊口只是我们努力工作的回报,而不是我们最终追求的目标。”我知道,司法需要这样的智慧和勇气,可伴随这样的选择,有时竟是以生命作为代价!我想,这是我们法官自己甚至包括全社会都是没有预料到的!

  缅怀甘肃法院爆炸案中去逝我的法官同行!你们可能只是共和国法治发展史中的一个点,却留给与你们同时代法官永远的怀念!

  愿司法只需要法官的智慧和勇气,而不再以剥夺法官的性命为代价!!!
来源:渭城法院
责任编辑:师国栋